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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0 12:4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陈东联系(地址:习水县西城区人社局办公大楼,邮编:564600,电话:0851-22520133)。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2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切实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全年共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开各类信息69条,其中扶持政策30条,领导之窗2条,政策文件5条,工作信息16条,就业创业16条。重点公开了人社工作政策法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招聘、劳动保障等重点内容,坚持按时公开有关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形成和变更,坚持“谁起草、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好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二是充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和准确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不同意见时,必须会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开发布,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必须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并加以标注。三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强化信息规范发布的及时性,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权威。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部门具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二)改进情况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及时更新网上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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