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印发《习水县畜牧养殖服务指南》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相关部门:
《习水县畜牧养殖服务指南》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9日
习水县畜牧养殖服务指南
为规范我县畜牧养殖管理,促进产业发展更加高效、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全县50头猪当量以上的养殖场(户)。
二、养殖场选址条件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的选址。一是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功能区,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地,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区的区域。二是需距离省管、市管河流周边500米范围陆域,县管河流周边200米范围陆域。三是需距离国省干道周边500米范围陆域,县乡干道周边300米范围陆域。四是需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二)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选址。由乡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全县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符合《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习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习府发〔2021〕13 号)要求。
(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养殖场年出栏10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年出栏1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1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场50000羽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存栏10000羽及以上。
三、养殖场建设申报程序
(一)农户(经营主体)申请,村民委员会审查审核、乡镇 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勘确认。按照《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 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 〔2021〕1号)文件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后方能动工建设, 严禁未批先建,杜绝违法违规用地。
(二)由养殖场主按照农业农村部门编制的养殖场建设技术指南编制建设方案,完善环评备案或环评报告。
(三)建设过程中,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含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全程技术指导。
(四)养殖场竣工后,规模养殖场由乡镇进行初查验收后上报农业农村部门验收,规模以下养殖场由乡镇验收并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养殖场达到环保要求和符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方可投产。
四、 栏舍建设
(一)猪场建设内容及标准。猪场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规划布局,规模养殖场建设分为生产区、饲养管理区、废物处理区、生活区四个功能区,猪舍栋与栋间距离应在保持在5米左右,一般按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育肥舍顺序建设,按照管理区在上风向地势高处、粪污区在下风向地势低洼处的原则进行布局。猪场平场:平场根据建设规模而确定(如存栏育肥猪1000头的,平场面积约为2300㎡)。主体建设:四大角均有构造柱,共有4根构造柱,墙采用二四墙,侧墙高2.2m,山墙顶高3.6m;上圈梁为墙体在2.2米高时,在墙体一圈钢筋混凝土梁一道,高度为24,宽度为24,山墙提尖至3.6 m。屋顶建设:人字钢屋架双坡式屋顶(亦可设计猪舍楼层平顶)。圈舍建设:入舍门高2m、宽1m,走道宽0.9m、不积水为宜,圈舍隔栏高90cm,栏门宽80cm、高80cm,圈门为实心板,高度与过道墙保持一致,为单开插销式闭合式,圈门的开向为进猪方向,圈底实心地面部分保持4%的坡度,地面不翻砂、不积水、不打滑;采用漏粪板、每个舍4条粪沟,出粪口往风机方向0.3%坡度,地面清光,防水砂浆抹灰;积粪池地面硬化、防渗,粪沟全部防雨,主粪沟至积粪池坡度保持2%;采光通风窗用塑钢玻璃材料,内开下悬窗,离地高140cm,对称安装于猪舍侧墙;每个栏位6个左右节水型饮水设备。设备安装:采用推拉式风机,电源为380V,离地面80cm,风机位于山墙一侧(水帘正对面);水帘安装在风机对面的山墙上,离地面高30cm。其他:采用水泥成品节约型食槽或不锈钢槽、有条件的规模场采用料线料塔;猪场四周设生物围墙,大门口设置值班室、更衣消毒室和车辆消毒通道,配置消毒清洗设备,无害化处理池等。
(二)牛舍基本结构及内部设施。选择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牛舍。按照牛舍跨度大小和牛床排列方式,可分为单列式和双列式。双坡式牛舍脊高4.0~5.0米,前后檐高2.8米~3米。门窗:门高2.1~2.2米,宽2~2.5米。设成双开门,也可设上下翻卷门。封闭式窗高1.5米,宽1.5米,窗高距地面1.2米。屋顶:双坡式屋顶。牛床和饲槽:牛床长1.6~1.8米,宽1.0~1.2米。牛床坡度为1.5%,牛槽端位置高。固定式水泥料槽设在牛床前面靠走道,料槽上口宽0.6~O.8米,底宽0.35~0.40米,呈弧形,槽内缘高0.35米(靠牛床一侧),外缘高0.6~0.8米(靠走道一侧)。建高通道,低槽位,即槽外缘和通道在一个水平面上。通道:对头式饲养的双列牛舍,中间通道宽1.4~1.8米。粪尿沟:粪尿沟宽应以常规粪斗车正常推行宽度,宽0.25~0.3 米,深0.15~0.3米,倾斜度1:50~1:100。饲料通道:在饲槽前设置饲料通道,通道高出地面10厘米为宜。对头式饲养的双列牛舍,中间通道宽1.5~2米。通宽度应以送料车能通过为原则。若建道槽合一式,道宽3米为宜(含料槽宽)。清粪通道:清粪通道也是牛进出的通道,多修成水泥路面,并刻上线条防滑。清粪通道宽1.5~2米。牛栏两端也设清粪通道宽1.5~2米。
(三)羊舍建设。总体结构双列式栏舍宽10~12米(单列式宽6~7米),长10~60米。层高:第一层:高1.6~2.5米,每10米两边对开离地面高0.8米、1.5x1.2米的窗,地面平整、不硬化。第二层:羊床到平墙高度为2.5~3.5米;每4米隔一间栏舍,隔栏高1~1.2米;墙两边对开1.5x1.2米、离羊床高1.2米的窗;中间2~3米(单列式1.5~2米)的通道,通道的地面比羊床平面高8厘米;羊床用7厘米×4厘米的方木料钉制,其间隙为一个食指宽或竹制专用羊床;靠通道一侧,每间栏舍开0.7米的门,建骑跨、悬挂、摆动式补料槽,补料槽底宽25厘米,内高20厘米,外高35厘米,安装时,补料槽底离栏底5~10厘米,将料槽两端分别用一颗大铁钉固定在立柱上,骑跨栏舍内侧三分之二,可以翻转,侧面用铁钩固定,亦可建在栏舍外;产羔羊舍中靠墙和隔栏处建0.7x0.6米、离羊床高0.3米的羔羊舍、用于对羔羊补饲精料;安装集中供水设施和水槽(自动饮水碗)。栏舍顶部:双面排水,用双层彩钢瓦或其它材料均可,但要求隔热和保温;顶部留宽0.6~0.8米、与栏舍等长的开口(或相隔5~8米建排气孔),用于建设排气通道(孔)高0.15~0.2米,排气通道的盖瓦与下层盖瓦交叉部分为0.6米;栏舍顶部两面建宽1.2~1.5米、与栏舍等长的采光带,如果栏舍是东西向,采光带建在靠墙部位,如果栏舍是南北向,采光带可建在靠排气通道部位;尖墙用砖砌,房盖与墙的结合部必须密封(有条件的,内部墙面进行粉糊)。羊舍外部:所有窗用可开关的玻璃窗;栏舍四周建设好排水系统,严格雨污、饮污分离。
五、饲养管理
(一)生猪饲养管理。母猪饲养管理。后备母猪饲养管理:6月龄前的后备母猪应自由采食,6月龄至配种前则应适当限制采食,日龄220~230天、体重120kg左右开始配种,配种时间以第二次或第三次发情为宜。妊娠母猪饲养管理:配种后母猪立即分开饲养,头3周每天限食不超过2公斤,3~12周2.5~2.8公斤;12~15周2.8~3.5公斤;15周至分娩逐渐降至2公斤;分娩当天不喂料。哺乳母猪饲养管理:从分娩后第7天起,自由采食,适当饲喂青绿多汁饲料或复合益生菌制剂,供应充足的饮水。断奶前后,母猪应逐渐减少喂量,断奶当天可不喂,可防止断奶后发生乳房炎。仔猪饲养管理。仔猪出生后应尽早吃上初乳,并进行人工辅助固定奶头,先弱后强。在2~3天内进行断犬齿、编耳号、断尾,加强保温、防冻、防压。育肥猪饲养管理。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并根据猪仔大小进行分栏饲养,饲喂时定时、定量,使育肥猪形成固定的饮食规律,饲喂方式以生干料形式较好。猪群以日喂三次为好,25公斤以下的可喂四次,喂量是猪的体重X0.04。舍内温度控为15~25℃、湿度为60%~80%,体重达到110kg以上出栏。
(二)肉牛的饲养管理。母牛的饲养管理:从受胎到怀孕6个月内,以优质青粗饲料为主,适当搭配少量精补料;妊娠后期(27~38周龄)应舍饲、以青粗饲料为主,严禁饮过冷的水;哺乳期母牛每日补充混合精料2~3公斤,大量饲喂青绿、多汁饲料,保证母牛产后正常发情。犊牛的饲养管理:初生期犊牛主要做好消除黏液、哺喂初乳、保持舍内干燥卫生等;哺乳期做好人工哺乳、补饲等,一周龄开始训练饮用温水,提早喂给一些青、精饲料。犊牛在20日龄开始补喂,每天先喂20克,2月龄时可增加到1~1.5千克,3月龄为2~3千克。青粗料可在2月龄开始饲喂,每天100~150克,3~4月龄1.5~2.0千克,4~6月龄4~5千克。肉牛育肥方法:一是持续育肥法,是指犊牛断奶后,立即转入育肥阶段进行育肥,一直到出栏体重(12~18月龄,体重400~500千克),日粮精料占总营养物质的50%以上,既可采用放牧加补饲的肥育方式,也可用舍饲栓系肥育方式。二是后期集中育肥法,对架子牛、去势牛和各类淘汰牛在较短时间内集中较多精饲料饲喂的方法。两种方法都需每日补喂精料1~3千克(分不同阶段),充分利用当地的饲料资源优势,把红粮秸秆及其下脚料、玉米秸秆、酒糟、曲药草等加拌精料进行饲喂。
(三)黔北麻羊饲养管理。种公羊:单独饲养,除保证饲草的供应外,在非配种期,每天补饲精饲料0.5~1斤,在配种期间,每天补精饲料1~2斤。每天配种1~2次,2天休息一天,公羊和母羊的比例1:25~1:30,公羊在农户中交换使用,避免近亲繁殖,提高种公羊的利用率。种母羊的饲养管理:空怀期间每天补饲精饲料0.5斤。在怀孕前期(1~3月),每天要补饲精料0.8~1.2斤,怀孕后期(第4~5月),每天补饲精料1~1.5斤。同时要避免吃霜草和霉烂饲料,避免受惊猛跑,以免发生流产。哺乳母羊和羔羊的饲养管理:每天补饲精饲料为:1羔0.5~0.8斤、2羔1.2~2斤、3羔2斤以上,保证母羊有充足奶水,提高羔羊存活率;羔羊必须吃上初乳,7天后开始补充专用羔羊料,提高羔羊存活率和生长速度,2月龄断奶。断奶前10天,每天补饲0.3~0.5斤,10天以后每天补饲0.5斤以上。商品羊的饲养管理:未选作种羊的羔羊要及时阉割,2~9月龄每天补饲精饲料0.5斤以上,9月龄后开始育肥,每天补饲精饲料0.8~1.5斤;淘汰的种公羊要及时阉割,每天补饲精饲料1.5斤以上。建好养殖台账,公母分开、大小分群。
六、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申报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到习水县政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动物防疫条件申请表、场所地理位置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
(二)进行初审,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完善补充内容。
(三)新建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要组织开展新建上述所列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依据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实施风险评估,对评估结果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七、疫病防控,调运屠宰、入市规范及病死动物的处理。
(一)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发生疫情时,按要求做好隔离消毒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出售动物前,提前3天向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申报检疫,对符合条件的出具检疫证明。
(二)进入屠宰场待屠宰动物必须附有检疫证明和来自非疫区,在场内经规定的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宰后经检疫合格并加盖验讫印章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从事动物、动物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不得在途中擅自弃置和处理有关动物和动物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八、环保设施要求
(一)畜禽场建设坚持以消(粪污消纳)定产(养殖规模),排治结合。坚持三同时(环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三要求(防雨、防渗、防溢流),配套三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饮污分离),收用一条线(粪污收集、储存、利用)。
(二)生猪当量折算标准。每头猪折算3只羊、30羽蛋鸡、60羽肉鸡、0.2头肉牛和0.1头奶牛。
(三)环保设施建设标准。配置有效处理畜禽粪污的设施设备,原则上须符合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设备目录要求。
1.干粪堆积发酵棚。养殖场干清粪或固液分离后的固体粪便可采用干粪堆积发酵方式进行处理利用。建设标准:堆粪棚建在沉降池的上方,以发酵产生的液体经管道能自然流入沉降池为准,混凝土结构,棚高2.5米,房盖超出墙体0.6米,防止雨水飘入发酵棚;四周应有矮墙,墙高1.2~1.5m,地面高于室外地坪 0.2m,地面硬化处理,矮墙粉糊,防渗防漏。建设容积不小于0.002 m3×发酵周期(天)×设计存栏量(头),其它畜禽以猪当量进行折算。
2.污水及尿液沉淀池。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配套污水及尿液沉淀池等设施,沉淀池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备防渗、防漏等措施。一般为地下池,池深2.0~4.0米。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m3)×贮存周期(天)×设计存栏量(头)。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 m3,奶牛0.045m3,肉牛0.017 m3,家禽0.0002 m3,具体可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核定。
3.规模养殖场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安装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干湿分离机。干湿分离机安装在污水及尿液沉降池的上方,以分离产生的液体经管道能自然流入沉降池为准。
4.液体或全量粪污采用异位发酵床工艺处理的,每头存栏生猪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0.2 m3,发酵床建设面积不小于0.2 m2,并有防渗防雨功能,配套搅拌设施。
5.场内安装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污水和尿液收集管道。
6.须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消纳耕地,实行种养循环。
7.沼气工程建设。遵循收集处理就近消纳的原则,就近消纳处理必须建设沼气池对粪污无害化处理。修复和新建沼气池,必须是我局培训合格的持证技工或合法机构。建设要求:一是已经配套沼气池的进行修复使用。二是新建沼气池容积依据污水及尿液沉淀池设施标准确定。
(四)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1.雨污分离改造。针对目前所有未实现雨污分流或雨污分流管道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场区雨污分流改造,避免屋面雨水和场区雨水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内,减少污水处理量。场区雨污分流改造主要改造方法有3种。一是畜舍两侧屋檐下外接檐口,檐口接长,让雨水落在散水外,散水以外新建明沟排雨水。污水进原有排污沟,排污沟上设盖板。二是畜舍两侧屋檐下安装U型槽,形成集中排水。三是舍内铺设污水暗管,采用双壁波纹管,地埋铺设,地埋深度 0.5~0.8m,每隔40米设置一口检查井,舍外新建雨水明沟。雨污分流改造按照存栏猪数量0.4m/头计算。
2.畜舍清粪系统改造。将部分规模养猪场的水冲粪、水泡粪或人工干清粪改为漏缝地板下刮粪板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从源头减少污水产量。舍内粪污清至舍外的粪污收集池后,有条件的养殖场可用干湿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改造后污水减排量达到 50%~60%,人工投入成本减少 2/3。畜舍清粪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舍内粪污沟改造、铺设漏缝地板、购置刮板清粪设备等。猪舍舍内粪污沟改造按照存栏猪数量 0.3㎡/头计算,粪污沟上面铺设漏缝地板也按照存栏猪数量 0.3㎡/头计算。
3.饮污分离设备。更换当前猪场普遍使用的鸭嘴饮水器,优化饮水器结构、调节饮水器出水流量和安装位置。鸭嘴饮水器全部更换为杯式、碗式饮水器或饮水槽,饮水槽水位自动控制。更换后比鸭嘴式饮水器减少浪费饮水 10%~25%,即减少舍内污水产生量。饮水器按照平均每25头存栏猪配1个计算。
(五)畜禽面源污染治理,环保新技术推广使用,以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科技部门确定的为准。
九、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应有稳定且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消纳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可参照下表测算:
表1-1不同植物土地承载力推荐值
(土壤氮养分水平II, 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25%,以氮为基础)
|
作物种类 |
目标产量 (t/hm2) |
土地承载力(猪当量/亩/当季) | ||
|
粪肥全部就地利用 |
固体粪便堆肥外供+肥水就地利用 | |||
|
大田 作物 |
小麦 |
4.5 |
1.2 |
2.3 |
|
水稻 |
6 |
1.1 |
2.3 | |
|
玉米 |
6 |
1.2 |
2.4 | |
|
谷子 |
4.5 |
1.5 |
2.9 | |
|
大豆 |
3 |
1.9 |
3.7 | |
|
棉花 |
2.2 |
2.2 |
4.4 | |
|
马铃薯 |
20 |
0.9 |
1.7 | |
|
蔬菜 |
黄瓜 |
75 |
1.8 |
3.6 |
|
番茄 |
75 |
2.1 |
4.2 | |
|
青椒 |
45 |
2.0 |
3.9 | |
|
茄子 |
67.5 |
2.0 |
3.9 | |
|
大白菜 |
90 |
1.2 |
2.3 | |
|
萝卜 |
45 |
1.1 |
2.2 | |
|
大葱 |
55 |
0.9 |
1.8 | |
|
大蒜 |
26 |
1.8 |
3.7 | |
|
果树 |
桃 |
30 |
0.5 |
1.1 |
|
葡萄 |
25 |
1.6 |
3.2 | |
|
香蕉 |
60 |
3.8 |
7.5 | |
|
苹果 |
30 |
0.8 |
1.5 | |
|
梨 |
22.5 |
0.9 |
1.8 | |
|
柑桔 |
22.5 |
1.2 |
2.3 | |
|
经济作物 |
油料 |
2.0 |
1.2 |
2.5 |
|
甘蔗 |
90 |
1.4 |
2.8 | |
|
甜菜 |
122 |
5.0 |
10.0 | |
|
烟叶 |
1.56 |
0.5 |
1.0 | |
|
茶叶 |
4.3 |
2.4 |
4.7 | |
|
人工 草地 |
苜蓿 |
20 |
0.3 |
0.7 |
|
饲用燕麦 |
4.0 |
0.9 |
1.7 | |
|
人工 林地 |
桉树 |
30m3/hm2 |
0.9 |
1.7 |
|
杨树 |
20m3/hm2 |
0.4 |
0.9 | |
表1-2不同植物土地承载力推荐值
(土壤磷养分水平II, 粪肥比例50%,当季利用率30%,以磷为基础)
|
作物种类 |
目标产量 (t/hm2) |
土地承载力(猪当量/亩/当季) | ||
|
粪肥全部就地利用 |
固体粪便堆肥外供+肥水就地利用 | |||
|
大田 作物 |
小麦 |
4.5 |
1.9 |
4.7 |
|
水稻 |
6 |
2.0 |
5.0 | |
|
玉米 |
6 |
0.8 |
1.9 | |
|
谷子 |
4.5 |
0.8 |
2.1 | |
|
大豆 |
3 |
0.9 |
2.3 | |
|
棉花 |
2.2 |
2.8 |
7.0 | |
|
马铃薯 |
20 |
0.7 |
1.8 | |
|
蔬菜 |
黄瓜 |
75 |
2.8 |
7.0 |
|
番茄 |
75 |
3.1 |
7.8 | |
|
青椒 |
45 |
2.0 |
5.0 | |
|
茄子 |
67.5 |
2.8 |
7.0 | |
|
大白菜 |
90 |
2.6 |
6.6 | |
|
萝卜 |
45 |
1.1 |
2.7 | |
|
大葱 |
55 |
0.8 |
2.1 | |
|
大蒜 |
26 |
1.6 |
4.0 | |
|
果树 |
桃 |
30 |
0.4 |
1.0 |
|
葡萄 |
25 |
5.3 |
13.3 | |
|
香蕉 |
60 |
5.4 |
13.5 | |
|
苹果 |
30 |
1.0 |
2.5 | |
|
梨 |
22.5 |
2.2 |
5.4 | |
|
柑桔 |
22.5 |
1.0 |
2.6 | |
|
经济 作物 |
油料 |
2.0 |
0.7 |
1.8 |
|
甘蔗 |
90 |
0.6 |
1.5 | |
|
甜菜 |
122 |
3.2 |
7.9 | |
|
烟叶 |
1.56 |
0.3 |
0.9 | |
|
茶叶 |
4.3 |
1.6 |
3.9 | |
|
人工 草地 |
苜蓿 |
20 |
1.7 |
4.2 |
|
饲用燕麦 |
4.0 |
1.3 |
3.3 | |
|
人工 林地 |
桉树 |
30m3/hm2 |
4.2 |
10.4 |
|
杨树 |
20m3/hm2 |
2.1 |
5.2 | |
( 畜禽粪污:指畜禽养殖过程产生粪便、尿液和污水的总称。畜禽粪肥(简称粪肥):指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通过无害化处理,充分杀灭病原菌、虫卵和杂草种子后作为肥料还田利用的堆肥、沼渣、沼液、肥水和商品有机肥。肥水:指畜禽粪污通过氧化塘或多级沉淀等方式无害化处理后,以液态作为肥料利用的粪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