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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民政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8-04 16:01 字体:[]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局各股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由各部门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并逐条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二、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约束机制

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三、设立政务公开征求意见箱

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表,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四、设立举报投诉渠道

举报电话:22520163。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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