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3条要求,现将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抓制度建设。坚持党组领导、分管负责、股室实施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一是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习水县民政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党建工作内容,同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三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习水县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习水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确保有效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四是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习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习水县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习水县民政局贯彻省委依法治省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二)聚焦民生,依法加强疫情防控。2022年以来,习水县民政局依法采取防控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全县民政系统没有发生因防控不当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中央、省、市、县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对全县民政系统做好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紧盯重点机构,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疫情防控指南指导养老机构、流浪乞讨救助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等依法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县11所农村敬老院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管理服务人员落实一天一检、外来入院人员一扫三查;流浪乞讨救助实行首接身份识别和健康检测;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暂停殡仪服务机构遗体告别仪式和追悼会等活动、管理服务人员一周两检、外来入所人员一扫三查。三是优化社会救助政策,指导各乡镇(街道)多措并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力度、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和疫情防控力度。四是全县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放开后,加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独居的老年人、独居重病患者、独居重残人员走访关爱力度,全面了解困难群众患阳转阴及需救助药物情况,及时提供民政救助,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服务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推动民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地见效。一是2022年5月“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正式启动以来,完成改革涉及全部标准事项领取并完成关联59项,未领取0项。“一窗通办”授权事项56项(除涉密和特别复杂事项除外),进驻政务大厅二楼法人区综合窗口办理,综合受理比例达到100%,“全程网办率”达到76.3%。婚姻登记列入部门行业热点事项及综合高频事项,进驻政务大厅一楼自然人区域,专窗业务办理。二是为群众及时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及时回复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和部门网上咨询和投诉,确保群众“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2022年办结12345热线工单19件,部门网上咨询和投诉7件。三是按照省、市、县有关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开展落实。截至2022年12月,民政窗口办结跨省通办51件(主要是部门公共服务类),全省通办39件(主要是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件)。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场所使用权证明纳入告知承诺范围。2022年共办理完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件。二是开展领导干部企业网格化包保服务,对10家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包保工作,对惠企政策进行宣传,及时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协调解决其提出的诉求。
(五)推进依法治理,着力建设法治乡村。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下发《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力运行的通知》,明确政府管理权和村(居)民自治权的边界,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二是有序推进村(居)民自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公共卫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下属委员会1285个;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257个。2022年全县共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2个,创建“为民便民安民”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模范村(社区)1个、优秀村(社区)1个、合格村(社区)26个,下拨“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经费30.5万元。三是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组织全县村(社区)共计250余名干部进行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了村级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四是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2022年共完成社会组织注册登记17家、注销登记21家、变更登记9家。五是抓实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台账,对不按要求整改、不主动注销、无法联系的社会组织,依法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撤销登记。2022年完成注销登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18家,依法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撤销登记7家。六是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监管力度。2022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自纠自查13家,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实地抽查6家,均未发现我县行业协会商会有会费以外的违规收费及其他收费项目。
(六)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依法合规。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掌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二是深入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在开展聘用合同、工程合同、规范性文件等审查时,严格执行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制度。我单位2022年度法律审查文书、合同等67件。
(七)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习民政通〔2022〕131号),加强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对作出的行政许可通过双公示平台及时对外公示;对作出的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时对外进行公示。对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严格按照《民政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要求,通过行政执法文书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制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落实民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一刀切”执法。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建设的牵头职能职责,按照《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工作要求牵头建立习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习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依法预防遗弃、虐待、性侵、霸凌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活人墓的排查整治,印发《习水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习殡改办通〔2022〕2 号)、《习水县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方案》(习民政联〔2022〕10号)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2022年通过日常巡查在土城镇团结街、二里镇观摩村、杉王街道羊九村发现违建“活人墓”4所,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等线索发现九龙街道白泥村、同民镇长安村等违建“活人墓”9所,已联合综合执法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这些违建“活人墓”进行整治拆除。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抽查结果及时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了社会可监督、责任可追溯。2022年,我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4次,完成事项抽查25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2家,实施行政检查22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因法人证书过期未及时更换、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等情况下达整改通知8家。六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及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我单位现有执法人员8名。
(八)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加强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及时受理办理各类信访诉求及投诉,按期按规办结,有效化解矛群众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用,实行诉访分离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民政信访诉求。2022年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5件,办结34件(未办结件来件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1%。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后及时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进行报备,同时报送遵义市民政局,于2022年4月1日前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照民政职责,及时更新政府专题页面各项信息,使广大民众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民政相关工作信息,让民政工作在落实中得到有效监督。
(十)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强化法治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法首要任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法,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自我学法,在全局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二是强化法治教育。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全员通过测评考试;组织干部职工通过手机端央视频APP观看了以“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主题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网络直播、参加“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科学素质;在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守法意识。
(十一)健全完善规划,有序有效推进工作。一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习水县民政系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习水县民政系统法治习水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定计划、明确目标,确保有序有效推进工作。二是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切实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问题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二、2022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股室之间协调和衔接力度不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各股室之间相互协调和衔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教育培训在学习形式、教育方式等方面创新性不强,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造成法治学习成效打折扣,干部职工学法成效不够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赵军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抓法治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党建工作内容,同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抓统筹谋划。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对重大事项作出部署,印发《习水县民政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习水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制定计划,确保法治建设有效有序的推进。三是抓依法行政,确保政策落地。围绕全面依法行政,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增强全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确保了民政惠民救助政策落实落地。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指导下,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2023年度工作计划。
(二)深入开展学法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常态化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思维。
(三)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督促各业务股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四)加强法治宣传。继续加大对《民法典》《宪法》的贯彻和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增强群众法律观念意识,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