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62号)文件精神,现分配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补助资金19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调度监管
此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
二 、资金使用方向
该资金用于习水县土河国有林场淫羊藿种植。
三、加强资金监管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衔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同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资金支付需求、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四、加强项目论证
按照加强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评估论证,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提前对接项目用地、环评等各项基础工作,实施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储备,做好项目动态调整,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
五、加强项目监管
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县级衔接资金分配一律公开,乡镇(街道)、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引导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项目备案
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习水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