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习水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习水县教育体育局的政府信息。
1.公开范围
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3)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电话等;
(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解读文件;
(5)习水县教育体育局重大活动及非涉密的习水县教育体育局领导活动、讲话;
(6)通知公告、办事服务事项;
(7)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8)年度教育预算、决算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涉及教育的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教育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
2.公开的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sx.gov.cn/
(2)新闻发布会
(3)文件
(4)信息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
3.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将及时予以公开;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习水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习水县教育体育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习水县教育体育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22520210
传真号码:0851-22520210
通讯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习部西路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邮政编码:564600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习水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地址为:https://www.xsx.gov.cn/zwgk/ysqgk/smsq/,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sx.gov.cn/zfbm/jyj/ysqgk/)在线填写提交。
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口头申请。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审查。习水县教育体育局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答复。习水县教育体育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4.收费标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习水县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投诉举报渠道
单位名称: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2622997
通讯地址: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四楼406室
邮政编码:564600
投诉举报邮箱:xishuigov@yeah.net(说明: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投诉和举报。如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提示提出申请)
(二)行政复议机构
单位名称:习水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851-22520460
通讯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华润大道B段1号楼习水县司法局(习水县八中旁)
邮政编码:564600
(三)行政诉讼机构
单位名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或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