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平台公司申请,平台公司已与车辆所有人解除入网协议。根据《遵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解除入网协议的车辆已不具备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条件,因此,我局将此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详见下表:
序号 |
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 |
车辆所有人 |
车牌号码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号 |
备注 |
1 |
习水县城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袁明全 |
贵CFE8714 |
黔交运管遵义字5203300072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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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习水县城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任学熬 |
贵CDC6022 |
黔交运管遵义字5203300073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