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农村地区领取邮件快件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地区邮件快件服务秩序、末端网点服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整治习水县农村地区领取邮件快递违规收费事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监督举报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习水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邮件快件领取过程中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督举报及处理工作。
第二条 监督举报受理内容及范围
(一)在具备快递进村条件的农村,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擅自放置到乡镇网点不派送的行为。
(二)寄递企业乡镇快递网点、村级站点或第三方主体以运输费、代取费等理由违规向收件人收取费用(代收货款、到付等除外)的行为。
(三)强制收件人支付与邮件快件重量、距离等实际情况不符的高额费用。
(四)以短信通知取件为由,诱导收件人前往指定地点取件并收取不合理费用。
(五)其他违反国家邮政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邮件快件违规收费行为。
第三条 监督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习水县交通运输局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法定工作日:0851-22732177,周末和法定节假日:0851-22520260,安排专人接听,确保举报人能够及时与工作人员沟通,获取相关指导和反馈;“12305”:邮政业消费者投诉电话;“12345”市民热线:该热线为24小时开通,举报人可随时拨打,向接线人员详细说明违规收费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快递企业、收费金额、收费地点等信息。
(二)现场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习水县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办公室)现场举报。在办公时间内,由工作人员接待举报人,记录相关信息,并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接收。
(三)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习水县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安全中心办公室)。书面材料应清晰陈述举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举报人的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信息(快递企业名称、网点地址等)、违规收费的具体事实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
地址:习水县交通运输局(习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办公室),邮编:564600。
第四条 监督举报受理流程
(一)接收登记: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及时对举报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举报人实名、匿名信息、联系方式、举报时间、被举报对象、违规收费具体情况等。
(二)初步核实:在接到举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及时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可寻求的其他解决途径。
(三)调查处理: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在初步核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对被举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通过走访群众、调取监控、查阅收费记录等方式,查清违规收费事实。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
(四)结果反馈:处理结果形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形式反馈给举报人,听取举报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举报要求
(一)提供详细线索:举报人需提供尽可能详细的问题线索,包括违规收费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精确到快递网点地址或取件地点)、涉及的快递企业或网点名称、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具体收费金额及收费名目等。详细准确的线索有助于提高调查效率,确保能够精准锁定违规行为。
(二)信息真实准确:举报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实名或匿名举报,但需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以便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与举报人沟通核实相关情况。若因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无法联系或调查受阻,将影响举报事项的处理进度。
(三)提供证据材料:鼓励举报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快递运单(可证明寄、收件信息及快递所属企业)、支付记录(显示收费金额及支付对象)、照片(拍摄到收费场景、收费凭证等)、视频(记录违规收费过程)、票据(收费票据等)、购买平台等。证据材料应真实、清晰,能够有效反映举报内容。
第六条 举报信息保密
习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在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确保举报人不会因举报行为而遭受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习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习水县邮政业安全中心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对本监督举报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