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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永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1 15: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永安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永安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永安镇街道,邮编:564612,电话:0851-22671066)。

一、总体情况

我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我镇积极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信息公开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将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同时,采用接待来访、咨询电话、12345热线等方式与群众开展互动,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9条。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公开政府信息数21条,通过永安镇幸福永安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

(一)主动公开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监督电话等,在幸福永安微信公众号也有信息公开,并在乡镇公示栏同步公开。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信息,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重要决策、为群众办的实事等。重点突出热点、难点问题,整治群众办事难。基本上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如:医疗、民生、产业、安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镇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并制定专门考

核方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

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党委、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和政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协调、 政务大厅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

开组织体系建设。

(四)平台建设

目前我镇未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栏发布,同时通过永安镇幸福永安微信公众号和政府办公大楼政务公开栏发布 。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含直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全年累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次,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议 1场 45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

行政强制

0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干部认识有待加强,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二是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内容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之间存在着差距;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公开更全面、更丰富。三是不断夯实制度建设。严格督促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对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信息制度,强化内部沟通、管理、审核和约束机制,确保依法及时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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