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永安镇集镇街道停车秩序,营造整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永安镇实际,现就规范集镇停车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车流量较大的街道、路口和未划定车位的区域,严禁停靠任何车辆;在划定车位的区域内,所有车辆必须顺向规范停放。
二、华天超市至向开尧五金店路段及规划摊位内严禁停靠任何车辆,卸货车辆临时停靠,即停即走。
三、老林业站至中心幼儿园路段严禁停靠任何车辆,卸货车辆临时停靠,即停即走。
四、中心幼儿园至老粮管所的主要路段严禁乱停乱放车辆。
五、二期大道除规划停车位外,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划定车位区域必须顺向规范停车。
六、所有货车一律停放在划有停车位的区域内;摩托车车辆停在划定的摩托车停车位。做到“入位、顺向、有序停放。
七、本通告自2023年6月29日起实施。以上区域如发现车辆乱停乱靠现象(应急、救援车辆除外),由镇派出所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有序方美好,合规才和谐。望广大群众予以支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共建规范有序幸福永安。
特此通告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