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民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准》和《国家卫生乡镇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指标要求,着力解决人居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环境卫生差、镇容镇貌管理缺位、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我镇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和美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卫生乡镇工作的战略思考和宏观谋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推进全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公共风尚等要素,大力实施文明、卫生乡镇建设提升行动,着力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群众生活品质、乡镇文明程度、乡镇文化品位,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宜居宜业的和美醒民。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项措施行之有效和工作落地落实,决定成立醒民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雷宏钟 镇党委书记
周 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袁 静 镇综合执法大队政治教导员
副 组 长:任 飞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劲松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江 浩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兴芳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秀梅 镇党委成员、副镇长
陈 磊 醒民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勇 镇党政办负责人
罗永丽 镇党建办负责人
邹 芳 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卢林松 醒民司法所负责人
张 菊 镇财政所负责人
郑 玲 镇纪委副书记
刘 可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汪 玲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红 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汤廷枫 镇防控办负责人
王 冶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刘春林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罗 淋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王代平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刘 羽 镇医保办负责人
廖小康 镇中学校长
王媛媛 镇中心小学校长
袁德容 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 静 镇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综合治理办”),由袁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茂琛负责深文业务工作,李天琼、赵一江负责创卫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文明乡镇、卫生乡镇是国家评比乡镇的最高荣誉,是最具含金量的对外形象品牌,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文明、卫生”是招商引资最好的推荐词。按照积极稳妥、依法治理的要求,通过综合治理,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治理机制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让全镇更加整洁优美、文明健康,让省级卫生乡镇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为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夯实基础,促进全镇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四、治理内容
(一)环境卫生方面
1.开展集镇、村(居)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全面清理集镇、小河口街道、各村(居)通村通组到户道路两旁的垃圾、杂物和垃圾收集点位周边散落的各种垃圾、杂物,做到清扫保洁及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进企事业机关、进校园、进商户、进农贸市场、进背街小巷、进河道沟渠、进房前屋后活动,全面消除环境卫生死角。【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各职能部门】
2.加强集镇、村(居)公厕管理,严格落实公厕管理标准,明确专人全天候保洁,做到内部全面清洗、消毒消杀,外部及周边干净整洁。【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醒民社区、各村(居)】
3.细化集镇网格化包保作业,加大垃圾中转站和环卫工人考核力度,加强垃圾清理设备和收集容器的管理维护,优化垃圾收集容器布局,及时更换垃圾清理设备,确保集镇垃圾日产日扫日清。【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垃圾中转站、醒民社区、钢铁村、各职能部门】
4.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村规民约。积极组织群众、志愿者、环卫人员等开展好背街小巷、涵洞、边坡卫生死角死面的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五强组织”创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环境治理和文明新风尚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卫生,主动打扫房前屋后,主动清理墙上乱涂乱画。在人流聚集处,张贴展示与环境相融合、与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风文明有机融入日常生活。【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5.创建小河口环境卫生长效化管护试点,探索推行差异化卫生收费政策,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环境卫生管护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钢铁村】
6.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环境干净整洁。加强校内环境卫生管理,着力整治校园行政办公区、学生食堂、教职工公租房和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加大校内文明礼仪、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推进“小手拉大手”活动。【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镇属各学校】
7.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处置各类医疗器械、严格控制各类病媒生物,抓好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牵头单位:卫生院,责任单位:各村(居)卫生室】
(二)镇容镇貌方面
1.组织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贸市场、集镇街道占道经营,骑门经营、流动摊贩不入市等进行全面整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市监分局、派出所、醒民社区、钢铁村】
2.加强校园周边商店(含流动摊贩)监管,逐步取缔校园周边流动餐饮、垃圾食品销售点和违规违法图书音响售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牌经营。同商户签订“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立面、包绿化、包文明)”责任书,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杜绝商户门前乱种乱养、乱摆乱放,向店外倾倒垃圾、污水、残汤剩菜等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市监分局,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醒民社区、钢铁村】
3.完善农贸市场摊位管理机制,引导摊主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分类摆摊,有序摆展示,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醒民社区、钢铁村】
4.清理集镇废旧老化电线、网线等线路,重新优化线路布局,规范搭接布线。全面排查影响镇容镇貌的店名招牌、残房破屋、违章棚房,逐步规范门店广告牌匾,依法治理残房破屋。【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供电所、通信运营商、醒民社区、钢铁村、各职能部门】
5.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拆除违规设置的展牌、条幅、宣传展陈、破损店招、僵尸广告、破损广告,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版面完好美观。排查清除户外、街道、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公共厕所、广场、人流聚集等场所的各类野广告。【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市监分局、各村(居)、涉及职能部门】
6.清理乱搭乱建,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公共道路、绿地和消防通道等建立的各类设施和街道两侧非法搭建的棚亭,坚决拆除违反规划、乱搭乱建、未批先建等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立“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的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农房办、自然资源所,责任单位:各村(居)、涉及职能部门】
7.开展公共存量资源底数清理和边界划定,夯实盘活各类公共资源基础。【牵头单位:自然资源所、公共管理办,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醒民社区、钢铁村】
(三)道路交通秩序方面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治理,及时设置(更新)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标牌;持续开展文明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牵头单位:应急办、派出所,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各村(居)】
2.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违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酒醉驾、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引导、规劝群众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和处罚力度,确保车辆停放有序,行车遵守交规,客车文明载客。【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应急办、公共管理办、各村(居)】
3.开展道路净化行动,以路面平坦、井盖平整、路牙顺直、美观生态为目标,对道路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路面积水、乱泼脏水、占道经营、僵尸车长期占道等突出问题,对破损路面、井盖及时修补修复,确保路面平整、干净。【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配合单位: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
(四)美化亮化方面
1.全面开展供排水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的清理,厘清集镇供排水设施安全隐患,及时疏通供排水管道暗渠明沟。积极开展醒觉溪河“清水行动”,加大醒觉溪河上游污染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在醒觉溪河上乱搭乱建,向醒觉溪河乱排乱倒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
2.加大宣传,引导群众节约用水和规范排水,治理道路两旁商住户随意排水乱象,逐步取缔集镇多余接水口,保持街道路面干燥畅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农服中心、各村(居)】
3.加强集镇照明等美化亮化基础设施管理,对集镇照明设施进行动态排查检修,确保集镇道路,街道、广场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备、安全使用。【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配合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醒民社区、钢铁村】
4.强化河滨大道绿化带管理,做好绿化带管护管理,确保绿化带提升醒民对外形象。着力改善G352国道沿线环境面貌,进一步美化公路绿化环境【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单位:醒民社区、醒民村、钢铁村】
五、时间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8日一3月31日)
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制定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一是综合执法制定发布《关于醒民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通告,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发放《致醒民镇商住户的一封信》。二是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和摸底动员工作,大力宣传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发动群众自行拆违、自行整治。三是各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重点曝光人居环境、镇容镇貌、交通违规等方面的反面典型,努力营造人居环境治理的强大舆论声势。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1日-6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县驻醒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实施,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各村(居)、各单位要主动征求和收集群众诉求、建议、意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优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县驻醒各单位要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开展治理成效“回头看”,自查自纠、补缺补差,防止问题反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全面推广,形成常态化的长效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县驻醒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主动对接、统一步骤、密切配合,压实联动监管共同责任,形成联动合力。镇村两级在治理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共创共建,形成合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考核,落实保障。综合治理办要牵头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红黑榜考核评比。考核工作由党政办、纪委、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督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路段包保部门履职情况、各商家“门前五包”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考核结果排名前三名和最后三名的部门和商家分别授予红榜(流动红旗)和黑榜(流动黄旗),并对获得黑榜的部门和商家予以全镇通报,对连续两次获得黑榜的单位(部门),由镇纪委按程序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综合治理办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处理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诉求。
(三)依法治理,严厉打击。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县驻醒各单位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维护稳定的关系。派出所要对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及妨碍管理人员开展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管理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四)加大宣传,强化报送。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县驻醒各单位在开展工作期间,要及时收集工作信息,每月底将本单位(部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综合治理办,综合治理办要及时将开展情况汇总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成果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深入挖掘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