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民镇 2022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
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同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经镇党委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执行。
同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同民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根据《习水县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习府办发〔2022〕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省财政下达习水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其约定履行。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原则上经村级排查并公示上报,核实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农村整户消亡的。
三、补贴依据
2022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家庭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签字核实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
四、补贴标准
根据《习水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习府办发〔2022〕9 号文件要求,2022年耕地补贴据实发放标准为49元/亩。
五、发放渠道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由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补贴数据核实、公示(2022年 5月31日前)。以村(居)为单位,依据农村承包地确权基础信息,进村入户核实完善农户补贴面积、姓名、一卡(折)通账号。切实做到农户、核实工作人员双签字确认,并将核实情况在村(居)委会公示栏统一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各村(居)应及时组织复核。
(二)补贴数据公示、汇总、上报(2022年 6月20日前)。补贴数据经各村(居)公示无异议后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汇总核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进行公示5天以上。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当重新核实。公示无异议,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发放补贴资金(2022年 8月10前)。根据《习水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习府办发〔2022〕9 号文件要求,由县财政局按照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明细,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一卡(折)通”账户。
(四)完善档案归档(2021年 8月31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以便后续查询。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 2022 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成立 2022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娅娜 镇党委书记
王安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长:何 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舒家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梅皋桢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太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武装部长
曹 庭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小敏 镇财政所负责人
王小龙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王小龙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陈园林负责具体办公。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村(居)要组织专人做好基础数据审核、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复核和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村(居)要广泛宣 传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宣传册、召开群 众会等方式宣讲补贴政策信息。镇、村分别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做好政策解释,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纪委、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到位、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补贴对象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村(居)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