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林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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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7月06日
文号桃办发〔2023〕55号是否有效
标题桃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桃林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区)、镇属各部门

现将《桃林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桃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25


桃林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促进全镇粮食生产,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2〕220号)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鼓励农民逐步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

注重绩效原则。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把握发放时限、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指标,提升受补贴农户满意度,突出工作绩效。

(二)分类管理原则。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做好政策指导和监督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各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数据审核、公示等环节。

(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2023年上级财政下达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20年、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镇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其约定履行。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原则上经村级排查并公示上报,村(社区)核实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农村整户消亡的。

)补贴依据。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家庭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签字核实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

)补贴标准。2023年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一次性报送辖区内补贴面积,全镇汇总统计报送的补贴面积再测算补贴标准。

(五)发放渠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由镇财政所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折)通”集中统发到户。

三、工作步骤

)补贴数据核实、公示(2023年5月20日前)村(社区)要以村民组为单位,依据农村承包地确权基础信息,入户核实完善农户补贴面积、姓名、一卡(折)通账号。切实做到农户、核实工作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并将核实情况在村级公示栏统一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各村(居、社区)应及时组织复核,复核后再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

)补贴数据公示、汇总、上报(2023年6月5日前)补贴数据经各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并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汇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居、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在镇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应当重新核实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各村(社区)在数据收集审核过程中,一次性统计核实本辖区应补贴农户数量、补贴面积和“一卡通”账号,因今年采取先统计面积再测算每亩补贴标准的方式,不允许多次报送补贴批次。如因漏户或漏报补贴面积的,由村(社区)自行协调补贴资金发放给农户,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测算补贴标准(2023年6月15日前)根据各村(社区)审核公示签字报送的补贴面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结合2023年上级财政下达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20年、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测算补贴标准,并印发补贴标准通知到各村(社区)进行宣传公示。

)发放补贴资金(2023年7月10日前)。镇财政所按照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提供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明细,将补贴款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折)通”账户发放到农户。

)完善档案归档(2021年7月31日前)村(社区)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2023年全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成立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镇党政办主任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镇财政所自然资源、各村(社区)部门负责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王雨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牵头制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实施工作方案》,牵头调度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开展资金监督,处置受理信访事件、收集资料归档、完善工作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村(社区)要组织专人做好基础数据审核、公示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遗漏应补对象和面积,不得超原则多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强补贴工作督导。镇财政所要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镇属相关部门、村(社区)要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干部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宣讲补贴政策信息。村(社区)分别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做好政策解释,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四)强化督促检查镇属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到位、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补贴对象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五)强化责任追究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各项工作。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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