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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桑木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1 15:2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桑木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统筹部署,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一)坚持机制,为群众提供服务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桑木镇始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村(居)负责相关职能和业务范围信息资料的收集、过滤、发布及更新。

(二)全程监督,为群众提供反馈渠道

镇及所属村(居)各设立一名政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对各部门及各村(居)推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按照“依靠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政务公开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将有关监督情况向领导汇报,并采取多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监督的作用,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设举报信箱,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三)公开清单,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制作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公开工作人员当日去向,同时将工作人员所属部门、姓名、联系电话进行公开;二是设置群众意见薄,及时收集意见并由相关窗口人员针对意见作出回复,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细化各窗口部门办事指南,印制并张贴于公示栏,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各项事项办理所需资料和程序。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依托媒体抓公开。以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分窗口和镇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和各类宣传活动信息213条(其中通过公示栏公开13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桑木”公开52条,通过其他方式(电子显示屏、相关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二)通过宣传抓公开。以公示栏和服务窗口为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布了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社会抚养费征收、民政优抚对象等信息1298条。各村(居)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和信息发布572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围绕决策抓公开。以“四必须”为切入点进行决策性信息公开,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不断通过政府信息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聚渠道面向社会公开了各类惠农补贴、医疗教育、脱贫攻坚、耕地占用税征收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开展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对开展的工作进行信息公开;

二是少数负责人对政务公开理解不够,未能完全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细化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注重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扎实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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