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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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三岔河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4-07 10:28 字体:[]

2024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习水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促进全镇社会稳定和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3条要求,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学法用法意识。坚持将依法行政、提升行政能力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线上学法用法考试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重要思想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2024年以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相关知识4次,线上学法用法考试50人,通过50人,通过率100%,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认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修订完善三岔河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清理证明事项,并按规定将上述内容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保证执法的合法性;二是认真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方面的案件卷宗自查,2024年镇综合执法大队自查卷宗执法案件共8件:其中,行政处罚8件,包括林业类案件1件、森林防火案件6件、其他类案件1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案件。三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故、行政复议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从程序上、实体上保证决策的合法性,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制审核5次。

(三)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及时研判处理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一是突出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完善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村(社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特别是针对重点矛盾纠纷,逐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一案一策”,全力做好稳控化解工作,积极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在小。2024年摸排矛盾纠纷共计435件,已化解379件,未化解56件,化解率87%;二是突出重点人员管理。定期开展治安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员的研判、管理,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化解在萌芽之中。2024年,排查研判“六失一偏”人员94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关注对象400余人;并实行分类分色管理;全年未发生特殊人群肇事肇祸案(事)件。三是突出隐患排查。按照“三个三”工作模式和镇村干部包组“一包到底”,组织镇干部统筹开展特殊人群走访、开展“敲门行动”等工作,进一步摸排辖区内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为及时处置、化解提供线索。2024年共召开群众会300余次,办理民生实事100余件。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贯彻“八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营造法治深入人心,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良好氛围。一是注重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调整充实中小学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4名。2024年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9次,覆盖学生3000余名。二是整合司法所、派出所、社会治理办力量,组建宣传队伍,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安全防范、反邪教、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群众会、院坝会开展“民转刑”命案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24年来,共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2次,每季度常态化开展进农村、进家庭等“七进活动”,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个别领域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资源下沉力度不足。镇各部门对各村业务指导不足,个别村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三)群众参与度需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创新性不足,仍停留在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覆盖面少,部分未接受法治宣传的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信访不信法”现象仍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提升法治能力建设水平。一是实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每季度开展法律知识考核和模拟执法演练,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继续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性。二是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通过线下走访、宣讲等活动,结合多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法治理念、法律法规,将法治文化融入村居(社区)、校园等场所,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二)着力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狠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律顾问对法治工作的参与度,提高村居依法治理能力,打通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二是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入校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针对校园内发生的个别法律问题及时介入,以案释法;进一步压实学校责任,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常规课程体系,充分利用班会、道德与法治课堂普及涵盖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基础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家长责任意识,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强调家庭教育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良好品德方面的责任,指导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引导孩子树立法治观念。

(三)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镇级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水平,整合资源力量,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化解合力。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排查机制,推动调解资源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行业和领域延伸倾斜,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领域开展调研走访。多种排查方式并用,通过网格员走访、居民信息反馈、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做到早发现、早化解。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调解机制,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提高群众对调解的认知度和信任度,真正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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