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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岔河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户一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31 10:33 字体:[]


三府发〔2022〕29号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岔河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户一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

三岔河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一户一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三岔河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工作一户一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惨痛教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障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高效推进,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三岔河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回头看”工作一户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立即开展农村重点老旧危房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工作,确保我镇辖区内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持续巩固好农村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效果。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嘉利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珊娜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张  洪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  伟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德举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克怀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王远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  钦 镇派出所所长

何建军 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罗小飞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袁龙卫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肖  朝 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赵  用 镇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

赵  林 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各村(居)支部书记、业务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管理办公室,由罗珊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肖朝、袁科红、张洪梅负责具体办公。

四、整治“一户一方案”

(一)朱友昌

家庭情况:朱友昌户居住在天水池村白立坝组,房屋修建于1967年,房屋为木结构,家庭人口6人,居住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倾斜、屋基下沉

整改措施:拆除房屋、异地新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赵用、袁利琼

(二)何春涛

家庭情况:何春涛户居住在天水池村白立坝组,房屋修建于1945年,房屋为木结构,家庭人口3人,居住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2016年因房屋破损严重,租用何显均房屋,并用该房屋享受人居环境改造)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倾斜、屋基下沉、墙体脱落

整改措施:拆除房屋、异地新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5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赵用、袁利琼

(三)袁兴平

家庭情况:袁兴平户居住在天水池村白立坝组,房屋修建于1946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3人,居住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倾斜、屋基下沉、墙体脱落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旧房、排除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10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赵用、袁利琼

(四)徐飞

家庭情况:徐飞户居住在天水池村白立坝组,房屋修建于1946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倾斜、屋基下沉、墙体脱落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旧房、排除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10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赵用、袁利琼

(五)赵吉帆

家庭情况:赵吉帆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大坪组,房屋修建于1964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倾斜、屋基下沉、墙体脱落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旧房、排除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10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张坤、刘贵明

(六)袁天权

家庭情况:袁天权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大坪组,房屋修建于1983年,房屋为木结构,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结构改变、外墙脱落、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10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张坤、刘贵明

(七)何凤英

家庭情况:何凤英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46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地基下沉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旧房、排除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八)袁大权

家庭情况:袁大权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46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3人,居住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地基下沉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九)袁必银

家庭情况:袁必银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43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6人,居住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十)袁必志

家庭情况:袁必志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43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7人,居住人口7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十一)袁小华

家庭情况:袁小华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47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十二)袁必超

家庭情况:袁必超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65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6人,居住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十三)袁夕中

家庭情况:袁夕中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幸福组,房屋修建于1965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勇、袁春华

(十四)朱安明

家庭情况:朱安明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天水池组,房屋修建于1965年,房屋为木结构、另有安全住房,家庭人口6人,居住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2009年以来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旧房、排除隐患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10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肖叶飞、陈德飞

(十五)吴开勇

家庭情况:吴开勇户居住在天水池村岩上组,房屋修建于1979年,房屋为木结构、无安全住房,家庭人口2人,居住人口2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低保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地基下沉

整改措施:拆除房屋、异地新建、在四哥吴开成一楼房屋上加层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3年3月1日

整改责任领导:赵伟

整改责任人:吴林、袁庆英、吴开良

(十六)吴连书

家庭情况:吴连书户居住在柿角元村艾子尧组沙树埂,房屋修建于1975年,房屋为木瓦结构且是唯一住房,家庭人口6人,居住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临崖临坎

整改措施:建后撤除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领导:王克怀

整改责任人:罗永华、宋敏、王昌银

(十七)袁必兰

家庭情况:袁必兰户老旧危房位于狮子村繁云组龙场坝,房屋修建于1969年,房屋为木结构,现已是废弃住房,该户安全住房位于柿角元村柏香坝组昌子坎,修建于2019年,住房面积80平方,家庭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现居住在此安全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年久失修,导致成危房

整改措施:纳入土地增减挂钩,拆除

整改目标:拆除

整改时限:纳入增减挂后按政策拆除

狮子村繁云组整改责任领导:王德举

柿角元村柏香坝组整改责任领导:王克怀

狮子村繁云组整改责任人:袁建华、罗小飞

柿角元村柏香坝组整改责任人:罗永华、袁开六

(十八)袁必武

家庭情况:袁必武户老旧危房位于柿角元村大土头组张家坝,房屋修建于1983年,房屋为木材结构,现已是无人居住危房,该户长期居住在外,家庭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现居住在出租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房屋即将倒塌

整改措施:贴安全警示标牌,拉好警戒线

整改目标:降低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5日

整改责任领导:王克怀

整改责任人:罗永华、雷德平

(十九)罗太平

家庭情况:罗太平户居住在大坝河村深溪沟组,房屋修建于1982年,房屋为木结构且是三岔河镇辖区内唯一住房,家庭人口7人,居住人口5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脱落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领导:王嘉利

整改责任人:袁吉书、颜静、朱正芬

(二十)袁兴明

家庭情况:袁兴明户老旧危房位于大坝河村大力坎组,房屋修建于1985年,房屋为木结构且是唯一住房,家庭人口2人,居住人口2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低保户(在良村镇享受农村低保),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达到B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整改责任领导:王嘉利

整改责任人:袁吉书、王充、袁杰

(二十一)何建平

家庭情况:何建平户老旧危房位于三岔村白家岗组,房屋修建于1991年,房屋为砖混结构,现已是废弃住房,该户安全住房位于三岔村街上组小集镇,修建于1991年,住房面积120平方,家庭人口5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该户此房屋主体墙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居住,申请拆除重建。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0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张洪

整改责任人:何平、袁小龙、袁树华

(二十二)袁仲坤

家庭情况:袁仲坤户老旧危房位于三岔村街上组,房屋修建于1982年,房屋为木结构,现已是废弃住房,该户安全住房位于三岔村街上组,修建于1982年,住房面积100平方,家庭人口5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该户此房屋主体墙体主体倾斜开裂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居住,现居住在此安全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0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张洪

整改责任人:何平、廖晔、袁仲德

(二十三)陈支明

家庭情况:陈支明户老旧危房位于三岔村水井组,房屋修建于1982年,房屋为木结构,现已是废弃住房,该户安全住房位于三岔村水井组,修建于1982年,住房面积60平方,家庭人口6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脱贫户,现居住在此安全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5日

整改责任领导:张洪

整改责任人:何平、刘木兰、袁春波

(二十四)袁少端

家庭情况:袁少端户老旧危房位于三岔村水井组,房屋修建于1985年,房屋为木结构,现已是废弃住房,该户安全住房位于三岔村水井组,修建于1985年,住房面积80平方,家庭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该户此房屋地基下沉裂口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居住,申请选地修建,现在外出务工。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0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张洪

整改责任人:何平、刘木兰、袁春波

(二十五)穆德平

家庭情况:穆德平户老旧房位于狮子村丰水垭组,房屋修建于1986年,房屋为木结构,现已是危险住房,该户无安全住房,现租赁房屋居住在习水,家庭人口5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一般户,现已申请将房屋拆除,另选址新建砖混结构房屋。

存在的安全隐患:主体倾斜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风险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5日

整改责任领导:王德举

整改责任人:袁建华、赵历科、何庭

(二十六)袁胜桃

家庭情况:袁胜桃户居住在天堂坝社区文化街组,房屋修建于1915年,房屋为土木结构且是唯一住房,家庭人口4人,居住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非贫户,2009年以来未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现未居住在此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硬化

整改目标:达到c级及以上安全住房条件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2022年7月15日

整改责任领导:胡健

整改责任人:袁代明、祁登霞、黄超琴

(二十七)袁家财

家庭情况:袁家财户居住在天堂坝社区丹霞一组,房屋修建于1992年,房屋为砖混结构,现已存在安全隐患住房,该户有安全住房位于习水黑桥,修建于2012年,住房面积102平方,家庭人口3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非贫户,现居住在安全隐患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3年1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胡健

整改责任人:袁代明、刘洪琼、曾凡军

(二十八)袁家彬

家庭情况:袁家彬户居住在天堂坝社区丹霞一组,房屋修建于1992年,房屋为砖混结构,现已存在安全隐患住房,该户有安全住房位于习水老民政局,修建于2010年,住房面积112平方,家庭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非贫户,现居住在安全隐患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重建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3年1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胡健

整改责任人:袁代明、刘洪琼、曾凡军

(二十九)王忠胜

家庭情况:王忠胜户居住在天堂坝社区丹霞一组,房屋修建于1996年,房屋为砖混结构,现已存在安全隐患住房,该户有安全住房位于老家修建安全住房,修建于2000年,住房面积152平方,家庭人口4人,家庭类型属于农村非贫户,现居住在安全隐患住房。

存在的安全隐患:墙体开裂

整改措施:墙体加固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5日

整改责任领导:胡健

整改责任人:袁代明、刘洪琼、曾凡军

(三十)张小平居住在顺江村新田组,建档立卡人口7人,因2014年8.11洪灾将院坝损坏,成为了地灾点,于2015年享受生态搬迁政策的分散安置,安置地点为良村镇,补助资金4.5万元。目前3人居住在地灾点房屋,因其子张衡患有重度痛风,行动不便,生活基本无法自理,因张小平平时在外做零工,纳入2人的低保,该户在脱贫攻坚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产业到户补助政策,脱贫户的其他政策。

存在的安全隐患:地灾点、房屋开裂

整改措施:拆除

整改目标:消除房屋倒塌危及生命财产安全风险

整改时限:2022年6月10日-2022年12月30日

整改责任领导:罗珊娜

整改责任人:何玉龙、王步勇、何承富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部门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

(一)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各村(居)、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危旧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作为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主体,要负责危旧房宣传工作,使群众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抓好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全程管理,实施好危旧房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公共管理办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公共安全办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负责指导维护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的和谐稳定,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平安建设办负责危旧房排查整治工作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信访案件的处置处理

)强化督促指导

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各村(居)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

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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