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贵州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经营性自建房和三层及以上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自建房和老旧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陈 飞 镇党委书记
汤 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建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罗孟莉 镇公共管理办负责人
万 靖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 俣 镇公共安全办负责人
吴雁斌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分局负责人
杨 焱 镇农房办负责人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共管理办,罗建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孟莉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工作的排查、督查、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按月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并向县住建局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摸清病症
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
(二)齐抓共管,对症下药
1.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张贴标语、在群众会上讲解、在微信群里宣传等方式宣传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
2.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各村(居)干部做好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
3.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各村(居)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官店镇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三)定期巡查,形成常态
由镇公共管理办联合镇安委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每月定期下乡巡查暗访各村(居)的自建房和老旧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询问群众是否了解自建房和老旧房安全知识,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