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保护耕地地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度种粮积极性,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25号)、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习府办发〔2022〕9号)精神,为确保我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兑现,结合习水县2022年耕地补贴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平稳过渡。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2.公开透明。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3.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二、资金来源
2022年省财政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结余资金。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原则上经村级排查公示并上报,乡镇核实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五是对农村整户消亡的。
四、补贴依据
2022年耕地补贴以家庭承包确权登记颁证签字核实到户的耕地面积为依据。
五、补贴标准
发放标准为49元/亩。(按照县文件执行)
六、补贴发放渠道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统发,通过惠农“一卡通”(社保卡)直接发放到农户。
七、发放程序
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核实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反馈给各村(社区)进行核实),各村(社区)申报数据不能超过当地的确权数据,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汇总报送、政策宣传解释,并反馈镇级农业农村部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农业农村局,并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册,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八、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镇、村两级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乡镇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九、工作方法及进度安排
(一)做好政策宣传(2022年5月1日-5月10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手册、宣传栏,召开村组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内容,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补贴数据核实、公示(2022年5月10日-5月31日)
以村(社区)为单位,依据农村承包地确权基础信息,由村民委员会进村入户核实完善补贴面积、姓名、一卡通账号,切实做到农户、核实人员双签字确认(如常年抛荒地、退耕还林地、占补平衡中质量未达标耕地等)政策宣传解释。并将核实情况在村委会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由各村(社区)组织复核。
(三)补贴数据公示、汇总、上报(2022年6月1日-6 月20日)
补贴数据经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填报《二里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面积核实表》(详见附件1)、《二里镇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村面积汇总表》(详见附件2),经各村(社区)经办人员、村委负责人、包村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政府组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所、纪委等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核实完成后在乡镇进行公示5天以上,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复核。公示期间无异议,由乡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发放清册;再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 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四)完善档案管理(2022年6月30日前)
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2022年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一份、村留存一份)。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强化2022年全镇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镇成立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升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包月伦(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清洋(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许昌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沈 亚(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江 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袁 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桃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陆政福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陈 奇(县市场监管局二里分局局长)
成 员:陈姝含(镇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冉梦苏(镇财政所负责人)
胡继礼(镇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邓金池(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兴成(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吴 宇(县农商行二里支行行长)
周 会(井坝村支部书记、主任)
冯世杰(星光村支部书记、主任)
杨辉武(红工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顺洪(二里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 英(钟家湾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 虹(玉溪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红梅(观摩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向东(明兴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由江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邓金池、李晴勤负责日常办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村委“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补贴面积核准确,受理信访,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二)加强政策咨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相关部门和各村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镇级负责接受各村工作人员咨询,村级负责接受农户咨询,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不得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耕地地力补助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农户的切身利益,涉及粮食安全,各村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镇纪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跟不上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对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相关责任人交给镇纪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