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社会组织应于每年3月起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情况。截止目前,共有6家县属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习水县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县属社会组织名单
习水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3日
附件1
习水县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检县属
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习水县保护赤水河环保协会 |
2 |
习水县中药材行业协会 |
3 |
习水县环境保护协会 |
4 |
习水县隆兴镇农业综合开发研究协会 |
5 |
习水县立星职业培训学校 |
6 |
习水县晨晖幼儿园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