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返回上一页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15: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习水县杉王街道习水东路9号行政中心四楼406室;邮编:564600;电话:0851-2262299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监督、联系群众的有力抓手,推动信息公开与为民服务有效结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90条,回复网民留言188条,录入“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问题和答案19条,发布网上调查、征求意见21条,收到网民意见177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7条。通过习水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和习水发布政务微博发布或转载信息3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县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水利、土地征收等领域。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按时办结38件,公开答复3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本年度没有因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我县已开通政务新媒体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及各部门实行常态化监管,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对照整改;二是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综合性建设,与贵州省政府服务网等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打造多元一体化综合型服务平台;三是着力消除政府网站内容未更新、信息过期等问题,不断提升网站使用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将落实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建立每周巡查、适时转发管理机制,常态化监管更加精准到位。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条例》的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审查源头认定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不够通俗易懂,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以文字为主。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持续深入研究学习《条例》内容,切实增强对《条例》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提升政务公开综合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政策解读质量。针对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