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现公布习水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中心四楼426室;邮编:564600;电话:0851—227326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习水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以推进《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印发《习水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习水县政务公开考核细则》、《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习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公开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便民利企;二是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提上重要日程,全力推进“五公开”,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各单位重视程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结合《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印发了《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对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进行全面修订。全面梳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单位主动公开信息,逐一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信息保障单位、信息更新时间、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省公开要素中增加“咨询渠道”这一要素,为公众带了更多便利,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同时,于2020年8月和11月对清单进行了两次修订,并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一是抓好基础信息发布。对我县28个县政府组成部门、26个乡镇(街道)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并挂网公布;进行政策解读22个;发布政府公报3期。二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扶贫领域、教育领域、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体旅游、征地拆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习水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时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同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建议提案”专栏主动公开,全年公开提案办理信息58条。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栏目回复网民留言212条,对水、电、路、房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网上及时公布关于“十四五”时期习水法治建设意见建议,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征求意见等9个公告;公开征集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环境保护调查问卷各1个;在线访谈内容2个;热点回应48个;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四是坚持惠企利民。将政府网站“惠民政策明白卡”栏目升级为“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专栏,收集汇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最新部门、单位出台惠企利民政策要点,要点包括政策的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渠道等,于2020年9月集中发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14条。五是优化升级知识库。“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是新时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民互动、 扩大公众参与的重要内容。我县创新运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成果搭建知识库,对政民互动中最频繁、最集中、最关注的问题进行列举展示,避免群众对相同问题反复提问,2020年完成平台建设升级并录入问题和答案102条,充分发挥了知识库解民惑、纾民困、聚民心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是新《条例》正式施行的第二年,我县对照新《条例》重新制定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申请说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对收费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答复时间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20年共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县政府、县直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按期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运行机制,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了上网信息的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对挂网信息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查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拟发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由主要领导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不违反《条例》规定。二是完善工作规范,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越来越大、政府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根据上级要求强化了政府网站入库信息管理,提高了网站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完善信息检索功能。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平台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情况,并对每个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标注,着力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020年公布规范性文件13份,修改废止0份,发布备案统计表2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平台,全年编发信息1万余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作发布“习水县电子商务”“习水纪检监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习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等专题专栏16个。持续开展优化提升工作,重新制作上线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专栏,调整后的栏目设置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以接口形式可至“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查询、办理相关业务。二是推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标准规范建设,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我县乡镇(街道)和县级政府部门不再单独开设网站,相关政府信息依托县级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我县迅速启动建设工作,从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等9个栏目健全专题页面。截止目前,我县已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业务骨干召开业务培训会2次,目前在县门户网站已上线27个县直政府部门,26个乡镇(街道),上线率达100%,并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三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政务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速度和覆盖面,全年累计“习水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50条,“习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54条,客户端发布政务要闻1010条、头条345条,同时积极抓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进一步优化县政府政务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建设,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包括微信、微博、抖音、百家号、微信小程序、APP等)加强运行维护,对确属无力维护的账号,该整合的整合、该关停的关停,避免出现“僵尸号”“睡眠号”,2020年,我县进行备案的政务新媒体有60个。四是认真抓好传统渠道公开工作。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传统渠道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涉及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在各相关部门的公开专栏公开公示,方便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及时阅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公开公信力。五是认真做好县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工作。优化《习水县人民政府公报》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全年出刊3期,免费赠阅到各乡镇(街道),以及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免费赠阅,方便群众及时取阅留存。纸质公报与电子公报实现同步发行,方便公众通过县政府网站随时随地查阅下载政府规章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直机关、乡镇(街道)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分值占比超4%,明确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内容,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县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进行了评分和排序。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务公开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治东同志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中涛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也明确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并切实抓好政务工作落实。三是强化业务培训。2020年6月和11月,对全县60余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条例》、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督促落实。针对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定期抽查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督促各级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2020年进行实地督查考核2次,发布督查通报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4 |
增3 |
3613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2 |
增60 |
86750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81 |
增349 |
4190 |
行政强制 |
125 |
0 |
44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0 |
1904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随着人民群众社会参与意识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认为政务公开不重要,甚至觉得政务公开不利于工作开展,甚至存在尽量少公开或者不公开的想法,没有深刻理解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推进政务公开的现实需要和形势。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不够。随着人民群众社会参与意识增强,对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务公开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平台建设需优化。
(三)公开信息全面性、规范度不够。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各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信息标准不统一,参差不齐;二是政策解读较少,仅仅限于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缺乏对部门相关惠民利企政策解读公布。
(四)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待进一步提升。各乡镇(街道)、部门业务人员更换平凡,业务不精通,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障不充分,存在临时找人应付,甚至是找不到具体负责人的情况。
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业务培训,统筹协调推进。加强人员保障,合理有效安排好政务公开相应工作。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长期重要工作计划,细化到股室、细化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档。同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担起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更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科学设置政府网站栏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确保所有乡镇(街道)、部门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同时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政务服务在线办事入口,最大限度便利企业。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便民利企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专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专栏服务。
(三)加强责任落实,提升公开质量。加强对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对于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不精准,或不按程序办理、应公开未公开、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工作滞后,严重影响政务公开第三方综合评估工作质量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追责问,扎实提升我县政务公开质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