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帮扶项目资产统一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领办〔2025〕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按照“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同民镇已完成项目资产权属确定并报我局初步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为期7天(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习水县气象局反映,气象局将及时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反映问题时提供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对实名反映的,受理单位将按规定对反映人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851-22528450 12345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程序依法办理登记颁证手续,资产将移交对应产权归属单位管理。
附件:
习水县气象局2019年帮扶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台账.xlsx
习水县气象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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