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中国政府网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遵义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教育体育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制定习水县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号:

习水县行知中学、习水县玉淮中学:

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5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习水县行知中学:学费6800元/学期·生,住宿费1000元/学期·生。

(二)习水县玉淮中学:学费4800元/学期·生,住宿费500元/学期·生。

以上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行下浮,幅度不限。

二、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已完成的收费按照“多退少不补”原则进行清算。国家、省和市出台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提供服务。课后服务按照“家长申请、学校审核、统筹安排”的方式开展,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伙食费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伙食费管理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285号)规定,由学校根据非营利性和自愿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非营利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入学通知、网站和学校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将收费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三)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学校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学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各项办学服务成本和收入情况,规范成本归集和核算流程,确保成本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