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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联动调整2026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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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金桥燃气有限公司、习水县富晟燃业有限公司、习水县盛焰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万佳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6〕26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2026年非采暖季燃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遵市发改价费〔2026〕24号)文件精神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联动调整2026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二郎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87元/立方米调整为3.71元/立方米。

2.习酒镇、回龙镇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76元/立方米调整为3.61元/立方米。

3.仙源镇、双龙乡、良村镇、程寨镇、三岔河镇、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2.83元/立方米。

二、优惠政策

根据《贵州省城镇管道燃气配售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此类用户2026年非采暖季价格执行以下标准:

1.县城区、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习酒镇、回龙镇、二郎镇等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用户用气价格执行3.08元/立方米的标准。

2.仙源镇、良村镇、程寨镇、三岔河镇、双龙乡、坭坝乡、寨坝镇、大坡镇、温水镇等重庆气源覆盖辖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管道天然气用户用气价格执行2.82元/立方米的标准。

三、执行时间

本联动周期执行时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履约保供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供需衔接,强化气源采购成本约束,严禁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推高采购成本,主动拓宽采购渠道,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各燃气企业应及时公示调整后的用气价格,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抄表和结算工作,要认真做好气源来源和采购成本的台账记录、收集和汇总,并按月向我局报送气源采购量和价格相关情况。在实施联动机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反馈。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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