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群众和殡葬服务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等有关规定,按照“成本监审(调查)、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价格制定程序,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同意,由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习水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习发改价格〔2025〕7号)。
二、适用范围
习水县境内依法设立,取得经营资格,开展殡葬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
三、主要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县城区车辆接运基础运费70元/具·次,出车后按行驶里程每公里加收2元;乡镇车辆接运基础运费40元/具·次,出车后按行驶里程每公里加收2元。
2.遗体暂存。遗体存放需冷藏的,按40元/间·具·天收费。
3.普通吊唁厅堂租赁。县城区吊唁厅每间日租赁价格在170元至870元之间,乡镇吊唁厅每间日租赁价格为100元。电费另行据实结算。
4.遗体火化。火化拣灰炉650元/具。
5.骨灰寄存。骨灰寄存为10元/盒·月,不足30天不收费。
(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1.遗体化妆。遗体清洁200元/具,遗体更衣100元/具,面部化妆150元/具。
2.遗体防腐。正常遗体防腐560元/具。
3.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便携式电烤炉2元/天·台,桌式电烤炉5元/天·台;造型灯饰5元/天·个;县城区空调20元/天·台,乡镇空调17元/天·台。电费另行据实结算。
(三)经营性公墓中的公益性墓位及维护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节地生态墓指草坪葬、花坛葬,免费提供使用。公益性公墓4400元/套,维护管理400元/穴/20年。
四、减免政策
按照习水县民政局有关惠民殡葬政策执行。
五、执行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印发的殡葬服务有关收费文件同时作废。国家、省和市出台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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