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央、省、市驻习机构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干任〔2026〕7号文件精神,经2026年2月10日县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刘小鹏同志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张候铭同志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琦同志任习水县第六中学副校长,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利同志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不再担任习水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洪天强同志任习水县第五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王晓燕同志任习水县第五中学副校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吕俊同志任习水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刚同志任习水县思源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冯翔宇同志任习水县第三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许德奎同志任习水县第四中学(习水县桑木镇中心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钟海同志任习水县第八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段晓松同志任习水县第七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波涛同志任习水县第十二中学校长,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翁文波同志任习水县第十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段蓉同志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开琼同志不再担任习水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朱大宏同志不再担任习水县思源中学校长职务。
习水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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