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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0327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文  号:
  • 习府办函〔2024〕28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习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习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遵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府办发〔2019〕12号)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现将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外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报请主管部门制定。

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制定主体应完善必要性评估、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和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习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附件:

习水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1

习水县人民政府

2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习水县外事工作办公室)

3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习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习水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习水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4

习水县教育体育局

5

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6

习水县公安局

7

习水县民政局

8

习水县司法局

9

习水县财政局

10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12

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习水县交通运输局

14

习水县水务局

15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习水县乡村振兴局、习水县生态移民局)

16

习水县文化旅游局(习水县文物局)

17

习水县卫生健康局(习水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18

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9

习水县应急管理局

20

习水县审计局

21

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水县知识产权局)

22

习水县统计局

23

习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4

习水县医疗保障局

25

习水县林业局

26

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习水县城镇管理局)

27

习水县投资促进局

28

习水县商务局

29

习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30

东皇街道办事处

31

九龙街道办事处

32

杉王街道办事处

33

马临街道办事处

34

土城镇人民政府

35

同民镇人民政府

36

醒民镇人民政府

37

隆兴镇人民政府

38

习酒镇人民政府

39

回龙镇人民政府

40

桑木镇人民政府

41

永安镇人民政府

42

良村镇人民政府

43

温水镇人民政府

44

仙源镇人民政府

45

官店镇人民政府

46

寨坝镇人民政府

47

民化镇人民政府

48

二郎镇人民政府

49

二里镇人民政府

50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51

大坡镇人民政府

52

桃林镇人民政府

53

程寨镇人民政府

54

双龙乡人民政府

55

坭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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