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动态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请示》(习卫健呈〔2023〕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你单位14项权责事项做动态调整(新增3项、修改1项、删除10项),其余权责事项保持不变。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行使权力,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请你单位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的公示,通过办公场所张贴、政府网站公开、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措施,切实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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