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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02847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5-21
  • 文  号:
  • 习府办发〔2026〕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全县生猪产品有效供给,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推动全县生猪产业绿色健康、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6年,实现全县生猪存栏稳定在60万头左右,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4.1万头左右,年出栏生猪达到91万头,实现“公司+农户”代养年出栏48万头以上。到2027年,实现全县生猪存栏稳定在65万头左右,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4.5万头左右,年出栏生猪达到95万头,实现“公司+农户”代养年出栏60万头以上。升级改造标准化现代化核心种猪场1个,显著提升优质种猪供应能力,实现规模养殖场良种覆盖率100%。“公司+农户”模式规模养殖覆盖率达70%以上,代养合作机制持续完善,代养效益稳步提升。

二、发展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户参与,遵循自愿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公司与代养户签订规范代养协议,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统一培训指导、统一疫病防控、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回收销售的“五统一”模式运营,全面推进生猪养殖设施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等“五化”建设。由公司统一提供仔猪、饲料、药品等全链条生产物料,代养户负责标准化育肥管理,商品猪达到出栏标准后由公司统一回收销售,公司按代养户养殖实绩结算代养费,实现企农合作共赢、农户稳定增收。

三、重点工作

(一)深化“代养模式”,提升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现有及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与龙头企业开展代养合作。到2026年,建成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公司+农户”模式代养场160个,生猪代养存栏规模达24万头。到2027年,建成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公司+农户”模式代养场170个,生猪代养存栏规模达30万头。建立健全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明确企农双方权责边界,规范代养合作行为,实现风险可控、收益共享,构建稳定高效、可持续的“公司+农户”代养合作模式。

(二)巩固产业基础,提升养殖水平。全面摸清全县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大户)存栏、空栏等底数,科学研判种猪供应保障能力和产能提升潜力,稳定保有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50个。组建县级技术指导工作组,围绕选址布局、栏舍建设、设施配套、生物安全、饲养管理、粪污消纳等关键环节制定统一规范标准,全域推进标准化养殖,建成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50个。支持现有规模猪场实施标准化升级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喂料、环境控制、粪污资源化处理等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养殖质效。着力提升种猪繁育和仔猪供应能力,改造提升现有大型种猪场、选育场,新增种母猪0.35万头,年新增优质仔猪供应8.75万头;通过自繁自养模式新增能繁母猪0.6万头,年新增仔猪供应15万头。

(三)盘活闲置资源,扩大养殖规模。全面开展县域范围内闲置规模养殖场摸底排查,建立闲置养殖资源动态管理台账。通过落实圈舍改造、种养循环粪污资源化利用系统升级等补助政策,采取招商引资盘活、改造提升复用、转型转产开发等多种方式,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机制,精准破解闲置资源盘活堵点难点。力争2026年盘活闲置养殖场5家,新增存栏规模1万头,年新增出栏商品猪2万头。到2027年底,累计盘活闲置养殖场15家,新增存栏规模3万头,实现“公司+农户”代养年新增出栏商品猪6万头。

(四)推动多元共建,提升产业产能。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企业注资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具体采取三种模式推进:一是通过政策奖补、龙头企业借资、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新建一批;二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统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由乡镇组织建设后移交村集体经营新增一批;三是通过宣传引导,鼓励经营主体投资自建一批。重点推进能繁母猪自繁自养场(2号农场)和商品猪育肥场(1号农场)建设。到2026年,新建存栏200头能繁母猪的自繁自养代养场(2号农场)10个、存栏2000头的商品猪育肥场(1号农场)10个,实现“公司+农户”代养年新增出栏商品猪8万头。到2027年,累计新建存栏200头能繁母猪的自繁自养代养场(2号农场)20个、存栏2000头的商品猪育肥场(1号农场)20个,实现“公司+农户”代养年新增出栏商品猪16万头。

(五)加强粪污治理,促进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粪污贮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持续推进已建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粪污处理能力;对与龙头企业合作的代养场,粪污处理能力不达标的,通过政策支持、企业奖补、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完成提标改造。结合全县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公司+代养户+种植基地(蔬菜、饲草料)”种养循环示范家庭农场。全力推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第三方“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健全粪污治理监管体系。坚持就近就地消纳原则,大力推广种养循环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循环农业体系,持续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到2027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调度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支持,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班  长:罗定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刘  樊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金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汪  骞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文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俊  县林业局局长

        袁  令  县水务局局长

        雷宏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龚  涛  县商务局局长

        周光亮  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局长

        司  亚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袁  松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寿伦  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罗永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波涛  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专班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杨金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华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业股负责日常事务。本专班为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立的阶段性临时工作机构,不集中办公,2027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生猪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综合调度,牵头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产业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生猪产业粪污治理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县级生猪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生猪产业政策性保险扩面提质,推动“应保尽保”。

3.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生猪产业重大投资项目谋划、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

4.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县生猪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

5.县商务局:负责指导生猪产品市场推广、产销对接和市场流通工作,拓宽销售渠道。

6.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生猪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和生产保障工作,推动加工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

7.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负责提供生猪产业发展环评服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8.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生猪产业发展林业用地支持政策,做好相关保障服务。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10.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生猪产业水源取水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拟定节约用水政策,保障养殖用水工作。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监管,参与制定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实施品牌提升行动等事项。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生猪产业发展所需公路建设政策支持,牵头保障生猪产品与饲料运输等工作。

13.县供电局:负责生猪产业发展用电保障,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14.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生猪产业发展项目推进的群工保障、属地监管和生猪产业发展各项措施具体实施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属地责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技术服务

成立习水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全县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工作。

组  长:王华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  莉  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业股股长

成  员:县农业农村局生猪产业股、畜禽粪污治理专班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人员。

工作职责:对企业技术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培训。对代养户常态化开展养殖技术、生物安全、环保规范、经营管理等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指导龙头企业建立覆盖所有代养场(户)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健全常态化技术指导和应急响应机制;整合资源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

(三)政策保障

统筹整合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各类政策资金,重点向养殖设施升级、圈舍标准化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完善等关键领域倾斜。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1.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政策。通过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新建生猪规模场,由各乡镇组织实施,建成后移交村集体,采取租赁方式与龙头企业开展代养合作。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和其他财政补助政策。

2.经营主体自建场点补助政策。对经营主体自建的“2号农场”,达到《习水县生猪家庭农场建设指南》中“2 号家庭农场”建设标准,且建成后与龙头企业签订代养合作协议的,按每个单元主体最高不超过40万元给予补助;对经营主体自建的“1号农场”,达到《习水县生猪家庭农场建设指南》中“1号家庭农场”建设标准的,按每个单元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3.闲置养殖场盘活改造补助政策。对闲置1年以上、改变用途改造为生猪养殖场,改造后存栏规模达2000头以上,且达到《习水县生猪家庭农场建设指南》中“1号家庭农场”建设标准的,按每个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已享受过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

4.粪污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补助政策。2026年以后新建、改建的生猪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2026年以前建设的生猪规模场,因化粪池容量不足需新建的,新建的化粪池按100元/立方米给予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要素保障

1.强化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做好生猪养殖合理用地需求保障,简化用地审批流程。鼓励利用荒山、荒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存量养殖设施用地发展生猪养殖产业。

2.强化金融支持。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创新生猪产业专属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全面落实生猪保险补贴政策,筑牢产业风险防线。

3.强化疫病防控。健全动物疫病防控“政府统防、第三方专防、养殖场自防”三方联动体系,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水平,筑牢产业生物安全防线。

(五)督促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对生猪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动态跟踪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产业发展形势,破解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对在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习水县生猪家庭农场建设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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