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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74122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7-02
  • 文  号:
  • 习农领发〔2026〕16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中共习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习水县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立项的批复
中共习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习水县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立项的批复
字号: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温水镇、隆兴镇、良村镇、永安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项目《立项请示》《项目申报建议书》已收悉。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部门专家评审,同意以上单位上报的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项目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立项批复概况(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一)资金投入情况。本次立项批复项目总投资4173.59万元,其中,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4080万元,自筹资金93.59万元。

(二)项目立项情况。本次立项批复项目12个,其中,产业发展类(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和消费帮扶)5个,资金2246万元;社会事业类(教育、医疗)2个,资金899万元;基础设施类1个,资金360万元;劳务协作类1个,资金29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1个,资金135万元;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类1个,资金70万元;项目管理费类项目1个,资金76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收到立项批复后,要根据《2026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和《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文件精神,树牢常态化帮扶理念,深入调研、充分征求群众及利益相关方意见,摒弃“突击式”“形象化”倾向;围绕乡村振兴长期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突出精准实施、长效管护、实效联农;聚焦群众真实需求与产业实际能力,设置可量化、可持续的绩效目标;明确资产权属、运营机制和收益分配,联农带农须具体到对象、路径(分红、务工、订单、技术培育等)、增收预期等,杜绝“数字带农”。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二)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应当自收到《项目实施方案》之日起15日内牵头审核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批复文件报中共习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经审核批复后组织项目实施。

(三)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在方案审核批复过程中,需严格《2026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和《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要求,严禁拔高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严禁安排负面清单项目。除东西部协作管理办法明确的负面清单外,有其他涉农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东西部协作资金不能重复投入;坚决杜绝将协作资金用于建设“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工程,以及“堆盆景”类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附件:习水县2026年粤黔东西部协作项目立项批复明细表.xls



中共习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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