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2号)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分配下达各单位“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829.1万元(详见附件),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该资金源指标信息如下:
指标号:75740
一级预算项目(项目名称):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
二级预算项目(项目库名称):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见附件项目库名称,如:程寨镇2026年产业配套项目)
三保标识:非三保支出
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收入来源类型:上级一般转移支付
功能分类:2130505 生产发展
经济分类:根据单位实施方案据实填报
支出细目:衔接资金户
指标文号:黔财农〔2026〕2号
指标文标题: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涉及乡镇、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同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完成一体化系统资金的所有操作流程(项目库建立、批复调剂工作),确保指标及时到达单位。根据资金管理要求,省级资金按照不超2%的比例列支项目管理费,即16.9万元。
习财农[2026]16号: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习水县财政局 习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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