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6年1月31日起组织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年检时间
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会计情况、内部建设、接受监督检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方式及流程
年检工作按照以下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完成。
(一)网上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通过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或百度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录填报年度检查报告书中有关内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登记管理机关初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将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页拍照上传。具体步骤详见《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附件1)。
(二)拟定结论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意见、已开展的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检拟定结论并在习水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对公示的年检拟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反映。年检拟定结论公示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三)报送纸质材料
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政务大厅一楼22号窗口)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年度检查报告书。《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打印的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提供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2026年1月30日14点30分省民政厅将举行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2)进行观看。
(二)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三)对虚假填报、瞒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联系人:袁磊兵 0851-22528160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指南》

2.2025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培训视频会直播二维码

习水县民政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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