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统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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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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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习水县统计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宣传和学习贯彻《统计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工作要求,大力营造依法统、依法统计良好环境,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监督,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县统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及分工,落实“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站)分工合作”的工作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局党组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和有关问题,专题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普法宣传教育方案等,且多次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重要文件,进一步掌握依法治国依法治统的核心要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持续加强法治思想建设

1.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习水县统计局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和《习水县统计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规、民法典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统计行业培训教育、“八五”普法宣传学习重点内容。按照县法宣办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习水县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等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全年全局干部职工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考试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2.强化法治培训教育。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来抓,全年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及各专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效提升全局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三)筑牢依法统计防线

1.精准抓好整改落实。根据《贵州省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严格对照国家统计局第13督查组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强化整改过程监督,认真梳理了4个方面13个需要整改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分解,草拟并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习水县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的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开展问题整改,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有效促进问题整改。

2.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省、市“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和“讲政治、守规矩、严作风”专项教育要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定印发《习水县统计部门向习水县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制度》习水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习水县统计局关于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报告制度》《习水县统计局统计行政约谈制度》《习水县统计局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习水县统计局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强化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强化统计执法力度,切实树立统计法治权威,形成不敢统计造假、不想统计造假、不能统计造假的统计法治氛围,筑牢全县领导干部及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3.常态化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县统计局各专业根据调查单位每月上报统计数据情况,针对国家、省、市反馈问题和党组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网报企业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2022年8月-9月,省统计执法检查组到习水开展为期17天的统计执法检查,核查投资、工业统计企业60多家;全年自行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余次,核查企业200家,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4.加强统计违法惩处力度。根据《习水县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围绕工业、投资、能源、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房地产等专业,突出重点指标和重要问题,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5次,核查企业12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企业3家,罚款6.7万元。

5.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制定印发《习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入退库四个必查内容,会同纪委,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查、指导整改等措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自查自纠围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统计调查、台账管理、统计服务、工作制度等方面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督查扎实推动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6.持续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制定印发了《习水县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2次,清理统计调查项目12项,其中已审批项目12项,未审批项目0项,未发现违规统计调查项目。

7.持续深入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制定印发《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和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全年开展清理工作2次,发现问题6个,纠正6个。

8.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建立健全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时、准确记录汇总,按季按时上报统计,全年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

(三)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学习教育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习水县统计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和《习水县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八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实见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统计工作热点问题,共接受群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2.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宣传《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2022年,积极推动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传达学习5次。

3.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和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习水县关于常态化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的工作制度》,同时组织各专业人员对企业、乡镇、部门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依法统计意识。利用专业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等契机,对分管统计的领导和统计业务人员开展《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做到普法宣传全覆盖。全年开展统计法进党校2次,统计业务培训10场次,有效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知晓率,全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4.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2021年习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编印《2021年统计年鉴》,全年编撰经济要情12期,经济运行分析20余篇,“习水微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9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统计局严格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文件要求,聘请多年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及制度建设、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全年共审查民事合同2份,解答各类咨询10次。

二、2022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县统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治统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少数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透,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基层基础不够牢固,统计数据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企业数据增长与执法力量的矛盾凸显,统计局仅有一人持有统计执法证,日常执法需申请县综合执法部门协助,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弱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增强。持之以恒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取得一定成效,但统计监督职能发挥距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组织调整了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明确专门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法治工作机制;三是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主持制定《习水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按时上报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和公布县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四是带头走访企业。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调企业必须遵法守法,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增强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五是带头树立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按要求配备法律顾问,涉及重大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统计执法案件均通过法律审查,确保工作经得起历史和规则检验。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系统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各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计责任担当。

(二)认真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严格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结合即将开展的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走深走实,不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成果使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依法统计在习水大地蔚然成风。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续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全面应用贵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提升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专业核查与执法检查互促融合,强化与县纪委县监委联动协同,对统计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查处,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持续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统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工作,深化党政干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利用“统计服务进企业”活动和各专业年报培训会等方式,对统计人员及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应统尽统意识。

(五)坚决防止统计造假。深刻吸取个别地方统计造假教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管控和审核,县统计局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提升全局干部依法统计意识,确保联网直报不受干扰,统计数据应报尽报、应统尽统,以真实数据体现习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切实为争创中国百强县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和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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