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习水县仙源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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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8月24日
文号习府通〔2022〕4号是否有效
标题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习水县仙源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仙源水库工程是为解决仙源集镇及周边村镇供水和灌溉而拟建的小(1)型水库,正常蓄水位1423.00米,总库容113.00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及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主要涉及仙源镇羊久村、毛坪村。为确保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减少浪费和损失,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2号)和《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函〔2019〕2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禁止在仙源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仙源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实物调查(以下简称实物调查)工作由习水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实物调查。

二、实物调查范围具体以工程设计划定的红线范围和土地勘界成果为准。实物调查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开展实物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挠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三、水库1423.00米水位回水线范围以下全部受淹在建工程立即停建;水库1423.00米水位回水线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在建工程是否停建,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商同级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物调查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禁止农村土地流转,禁止种植多年生植物和农作物,禁止抢栽、抢种花卉苗木,禁止抢搭、抢建建(构)筑物和改变房屋用途。违反本通告的新增建设项目、花卉苗木和迁入人口一律不享受现有搬迁安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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