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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0: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20241月1日起,2024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生态环境局习水县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习水县东皇街道井冈西路142号;邮编:564600;联系电话:0851-225243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分局主动公开更新信息234。其中习水县人民政府网领导之窗1条,政策文件7,环境质量月报11条,环保督察专栏信息59条;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县区动态发布信息32条,经费决算信息1条;分局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23条。

1.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三款要求,及时更新环境质量状况、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主动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间要求及时公开习水分局2023年度单位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主动接受监督。

3.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等方面的信息,重点公开空气质量月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网站政务公开环保督察专栏管理。及时公开督察动态,强化信访举报边督边改信息公开。

2.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为主工作原则,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3.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遵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县区动态2024年共转载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32条。

2.习水分局微信公众号,2024年共编辑发布123篇信息公开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热点内容,扩大信息知晓度。

3.习水分局三楼政务公开栏。科学设置政务公开宣传栏,及时公开党员干部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政策文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习水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日常指导督导工作,及时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本年度分局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未出现公众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有些信息内容过于专业,不便于公众理解。如,公开征求意见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认真落实有关主动公开目录标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3.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强化政策解读,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

4.进一步强化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4年充分依托“6.5”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0余次;积极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参观污水治理设施、垃圾无害处置企业等,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的透明度,更好助推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氛围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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