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习水县审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习水县审计局官方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习水县审计局办公室(习水县行政中心二楼,电话:0851-22520151)。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我局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着眼于建立审计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审计的重要内容,积极促进审计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权力,提高政府效能方面的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其中一名科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审核把关、保密审查和上传更新等日常工作。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计划。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二)深入推进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我局狠抓工作落实,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
一是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我局先后在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栏对《习水县审计局行政检查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发布审计进点公告,接受单位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确保了审计工作的有序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为切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财政资金的透明度,2019年我局在习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以及2018年部门决算等。做到公开透明有效,既接受了公众的监督,又依法合理保证了我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公开重点审计项目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加强对财政支出中有关民生、社会保障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的审计,及时发现和揭示问题。每年向县政府作《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代表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扩大了审计工作成果的知晓范围,保障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将政务公开与提高审计工作规范性、透明度有效结合。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同时,开展的县本级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监督工作,由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县委、、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审计结果公开。
五是加大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成果公开。积极探索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的审计监督方式方法,及时捕捉被审计单位整改过程中的创新亮点,加以宣传整改成果和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细化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整改落实台帐,采取挂号、办结、销号等方式督促整改。及时召开审计整改落实督办会议,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情况。
(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建设
一是规范公开程序。为确保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化、合理化,我局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公开”为标识,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照具体责任股室编辑、分管局长审核、办公室审查及公开四个步骤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为杜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失密、泄密,我局大力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把信息宣传保密关,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进行保密审核,并制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本,对于重要审计信息,必须先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再报主管领导审核,最后经局长审签,填写保密审查登记表后才能对外发布。
(四)细化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建立健全会议办理制度,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意见,在召开预算执行审计讨论会、投资审计工作协调会、审计整改落实会议等部门会议时,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参会、邀请公众代表、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增强会议决策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各股室联系沟通,确保各股室审计信息以及工作动态能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意见征集等栏目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
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关注度不高,公开渠道较单一。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六、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一)加大公开力度,完成任务落实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将各项工作执行结果在局务会进行通报,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回访被审计单位,并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审计项目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进点公告,对审计事项、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和内容、公示时间、联系人、反映问题、审计纪律等信息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三是继续建立完善平台,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采取制度上墙、政务公开栏,审计系统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审计工作、政务、经费收支情况等可公开的信息、文书。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审计知情权。
(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继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了解,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明确工作职责,多渠道进行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审计信息的知晓度。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辅助,充分利用好这些公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大“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相关审计结果公告,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习水县审计局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