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相关文稿起草、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财务及实施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和有关数据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普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起草县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报告;组织审计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委托审计监督县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 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与县级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全县相关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 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
(五)企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负责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承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县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七)计算机技术审计股。负责本局“金审工程”项目建设、维护和扩展升级;负责计算机审计软件(现场审计实施系统 AO)的推广、应用,指导实施计算机审计;负责计算机审计实施过程中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审计数据库的建立;负责联网审计、实时数据监控技术的运用与推广;负责计算机审计及应用技术的培训;负责审计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审计管理系统(OA)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审计系统电子政务网办公系统、公文流转内网;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的管理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