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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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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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习水县人社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了任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3条要求现将202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实施和总体工作统筹调度。将法治宣传、学法用法目标纳入局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及绩效考评之中,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保证目标落实到位。督促和教育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要求干部职工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推进法治知识学习宣传。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会、中心理论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督促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2年度共计传达学习法治相关文件11次;二是根据《习水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习委发〔202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习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细分到具体股室部门;三是制定印发了我局《关于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方案通知》,明确了执法人员培训的内容、方式、目标等,不断规范执法人员行政行为;四是加大法治知识宣传。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办事指南、宣传栏等形式,公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及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劳动监察案件处理等行政执法程序、内容和时限;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综合业务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各类政策咨询。

(三)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一是对照省、国务院规定取消的职业资格目录,认真清理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实施的监管,对国务院公布取消和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发现一起取消一起,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有序。二是开展权责清单清理调整工作。202271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优化调整跨部门领域集中行政执法权范围的批复》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不再集中管理,调整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划转至人社局事项62项,调整后,我局共有行政权力93项,已按要求及时完成权责清单清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两名具有公职律师资格证人员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劳动仲裁、劳动维权、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提供详细指导和解释,切实保障我局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将我局承办的所有业务事项涉及的办理对象、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办理时间等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方便当事人及时咨询办理。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方面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并结合本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

)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我局按照县政府有关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经清理排查,我局2022制发规范性文件。

(六)建立常态化法治学习机制。一是落实党组班子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班子成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利用每周二上午,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学习。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开展公职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我局参学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公职律师,2022年度,我局已有2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应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并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法院判决,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22年度,党组问责未按规定出庭的领导干部2名。

)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推动工作。一是时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均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了上一年度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在局公开栏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全力做好人社业务工作。2022年度,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143人,登记失业人员5405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社会保险参保达人28.9736万人(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4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9779万元;37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97.7265万元;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14件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受理458件、不予受理233件,基层调解组织受理323件。

二、2022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在人社业务工作中,对国家法律法规掌握还不熟练,法治思维学用结合不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的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班子成员出庭应诉意识不强,个别案件未按照规定出庭应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袁开洪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二是深入宣传,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营造法治建设工作氛围,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五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七是高度重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责。

四、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法的良好发展氛围。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则、行政服务程序规则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完善行政争议案件应诉规则,依法整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三)持续加大依法宣传力度。按照县委下发《全面依法治县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清单制度》,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民法典》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

(四)推进劳动用工实名制大数据监管全覆盖。扎实开展巡查检查工作,重点监管劳动用工实名制“六项制度”,切实做到“项目全入库、人员全覆盖、工资支付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对纳入实名制大数据监管的项目,动态掌握综合达标率,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

)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履行一是继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等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持续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三是依法加强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力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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