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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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办、党建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宣传、档案、机要、卫生健康、效能建设、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本单位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统战等工作。负责农业领域“放管服”及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及指导工作;开展农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和本单位综治、禁毒、信访、维稳、保密工作。

(二)财务股

编报本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提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安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协调配合行业审计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

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战略的对策和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农业生产统计、重点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交流等相关工作;统筹谋划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中药材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产业扶持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全县大健康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拟定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习水农业年鉴》等刊物的编写。

(四)建设管理股

拟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负责500亩坝区建设相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农业援助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工作,统筹调度农旅一体化示范点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种植业股

提出种植业(含种质资源)发展政策建议,拟定种植业(粮食、油料、辣椒、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马铃薯等粮经作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粮油生产优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统筹做好相关农产品产、加、销工作;提出种植业发展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种植业发展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指导开展耕地保护、改良、补偿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行政许可、种子质量抽查及持证种子企业等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登记初审、肥料质量抽检以及持证肥料生产企业等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药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情信息统计、调度和发布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及本行政区域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种植业生产抗灾救灾工作。

(六)畜牧渔业兽医股

提出畜牧渔业发展政策建议,拟定畜牧渔业(畜牧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饲料业等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畜禽鱼生产优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统筹做好相关畜禽水生产品产、加、销工作。提出畜牧渔业发展投资计划建议,负责畜牧渔业兽医行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监管和验收;负责指导畜牧渔业兽医行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畜牧兽医渔业行业调查研究和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畜禽渔品种遗传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工作;依法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承担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防控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药政、兽医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指导和参与动物防疫、检疫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畜禽水产病害防控及检疫体系建设及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畜牧渔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环节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建、迁建畜禽定点屠宰场的审核、公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市场发展股

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培育、认定和监测工作;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行调度监测工作;承担农产品品牌管理培育、宣传推介、市场拓展和产销对接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涉农领域招商引资。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八)安全管理股

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做好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负责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各类农机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驾驶及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指导农机作业、渔业安全生产。承担本单位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协调指导工作。

(九)改革发展股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管理和农村“三变”、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监管,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园区管理股

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牵头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编制推进全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工作建议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组织和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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