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习水县民政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习水县民政局在习水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牢记“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以提高社会兜底保障、强化社会事务管理、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会基层治理为重点,抓紧抓实全县民政民生各项事业,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快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全面梳理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
1.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等民政民生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全年发放城乡低保19111.67万元,特困供养人员2171人,全年发放特困基本生活金2683.16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孤儿资金323.43万元;全年累计发放临时救助4713人次,发放资金1361.3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7304人(其中一级2684人,二级4620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1.983万元,临时价格补贴1953.67万元,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12228人798.75万元,粮食救助5114人折合人民币93.72万元,为112人实施殡葬救助62.48万元,发放临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945元。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2.推进大数据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贵州政务服务网习水站点民政部门的信息,将习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信息及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部公开。目前贵州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在线申报民政事项73项,在线申报率达100%。进一步建立完善“惠民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为群众查看和监督提供了保障。
3.坚持政府工作公开透明。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外,其余所有决定事项和制定的政策等均及时公开。经统计,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106条、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36条、政策文件2条,部门简介7条),确保政府工作公开常态化、真正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养老、基层组织自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相关信息,确保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让广大群众摸得着、看得见、想得明白、弄得清楚,真正做到有依可查、有据可找。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将社会救助民生保障待遇涉及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殡葬救助、临时救助、孤儿资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高龄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信息等公共服务信息通过网站、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传递,共公开提高救助资金信息3条,同时创建微信,借助“云上服务”平台向外拓展延伸、及时传递,确保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6.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政策解读情况。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中的重大舆情,及时做好回应。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协同联动,统筹协调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实现服务互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塑造党和政府“主动公开、引导舆论、沟通大众”的良好形象。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事项11项,且按时办结。大大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政事业的认知能力分辨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平台,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除网上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外,在单位设立申请点,方便群众。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来回跑路,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对于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促进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良性互动。
全年累计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起(网络申请),按时办结1起,申请公开事项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明确公开内容,动态管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各种措施加强对政务信息的日常管理,建立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监督制度体系并严格贯彻落实执行。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后的跟踪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及时对外进行发布。
(四)平台建设
坚持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着力推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全面优化栏目设置,利用政务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始终坚持以努力建设“服务型”为目标,以“民政为民”宗旨,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建站理念,以发布部门信息、加强政民互动、提供便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着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服务型政府部门,体现“公开透明”和“服务便民”的特色
(五)监督保障
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工作,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习水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政务公开主动公开、责任追究、政务监督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公开内容,动态管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4.5132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2.新媒体应用度仍不完善,公开形式、内容单一。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审查,并结合职责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民政民生信息保障服务民生作用。
2.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透明型政府为目标,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内容,重点加强公文规范管理,加大政策解读,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果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