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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10 09:25 字体:[]

  根据贵州省体育局关于推进全省中小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的通知和习水县人民政府要求,习水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精神要求,结合我馆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开放时间

  1.全年开放360天;

   2.每天不少于8小时。

  二、开放场地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乒乓球馆、羽毛馆及室外篮球场、五人制足球场地

  三、开放条件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在保障业余体校训练、竞赛、群众体育活动需要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向群众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健身设施。

  四、开放对象

  全县市民。

  五、管理要求

  提前办理预订。要求提前一天前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办理场地预订手续,准确填报人员姓名、人数、运动时间、运动项目、联系电话等相关项目。具体场地和时间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统筹安排,排满为止。联系电话22732151。

  六、注意事项

  1、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为公共场所,来活动中心健身活动者须遵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财产,保护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设施,讲究卫生,注重环保。如有损坏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财产须照价赔偿。

  2、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场地及管理人员有限,来活动中心健身活动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健身锻炼后应迅速离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免影响下批次入活动中心室内外健身活动者的健身锻炼。如有违反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相关管理规定者由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保安劝离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违反法律法规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3、来活动中心健身活动者,科学锻炼,注意安全,互相谦让,和睦相处。

  4、来活动中心健身活动者,锻炼时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本人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不承担责任。

  七、法律责任

  1、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健身活动者,如因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管理制度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凡故意破坏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外及其他设施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等非法活动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习水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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