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你单位《关于动态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的请示》(习工能科技呈〔2024〕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权责清单(2023年版)部分事项作出调整,即:行政许可类新增1项,其他行政权力类新增2项,行政确认类新增1项,行政强制类新增2项,行政检查类新增1项,行政处罚类删除8项、新增32项,行政奖励类修改1项,其余权责事项保持不变(详见附件)。
二、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行使权力,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请你单位认真执行权责清单,要通过办公场所张贴、政府网站公开、部门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措施,切实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习水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目录.pdf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