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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08:5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习水县公安局2024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习水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习水县杉王街道红四路5号,邮编:564600,电话:0851-226172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习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障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单位信息、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2024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共计发布各类文件或工作动态12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户籍管理文件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到网上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次,申请人要求申请公开中央公园红豆杉小区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等,因该申请不属于本机构掌握范围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已建议其向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获取信息,目前未收到相关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守公安工作秘密,未发生失泄密及重大信息表述错误引发的网络舆情事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新媒体的矩阵建设和日常监管要求,大力推进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全县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回复。

(六)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内部部门沟通不足,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不够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仍需加强,主动公开数量较少,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全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各警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及网上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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