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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9-07 09:52 字体:[]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使用文明语言,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行政审批管理职能,树立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三、中心各窗口单位要明确责任,明确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要公开公正,简便高效,尽职尽责,按章办事,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四、中心各单位窗口要在明显位置公布承办受理事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办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受理“窗口制”,办理“承诺制”,结果“公示制”。 

五、中心各种审批事项的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窗口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

六、文明办公,真诚服务,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耐心细致、周全解答和办理受理事项。中心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凡回答咨询的,要求做到一次性告知。

七、依法办事,高效廉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和“吃拿卡要”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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