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桃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桃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桃林镇放牛坪村,邮编:564608,电话:232966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镇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各办制定的政策等,除依法、依规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截至目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扎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作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我镇制订了《桃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保证公正、高效、便民,并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同时,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事项;四是强化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的管理与应用。我镇认真清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其中权力事项79项,公共服务事项66项,制定详细的行政审批标准,明确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间、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桃林镇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上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站集中发布,公开亮权、规范用权,并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审改办指导下,桃林镇先后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2次规范性调整。
(四)平台建设。一是增设对外公开服务热线。开通镇党政办、医保窗口、社事办3个对外服务热线,成为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咨询问题的渠道之一,服务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热线“倾听民声、服务民众”的重要作用。
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三是用好管好政务微信平台。我镇对照“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和维护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同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是及时反馈整改,2019年来及时处理答复网民留言、咨询和设诉,共受理19件,均100%及时回复。
(五)监督保障。2019年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聘请两名政务公开专职监督员,负责对惠民信息公开及监督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制定了工作计划,规范了工作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从总体上看,我镇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全面展开。一是公开内容时效较慢,对以往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2020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桃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