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王街道办事处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返回上一页

习水县杉王街道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8-18 08:4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杉王街道办事处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杉王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华润希望大道C段,邮编:564600,电话:0851-22622472  )。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23条。通过县人民政府网乡镇目录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数29条(含转发),通过杉王街道办事处微博公开23条(含转发),通过杉王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含转发),通过政务客户端公开466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栏、广播、宣传单等)公开政府信息数1437条。同时,我们公开了本街道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重点基本建设、重要工作开展等街道决策14条,推动我街道信息决策更加公开透明。

  1. 主动公开。围绕决策抓公开。首先是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一年来,杉王街道通过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乡镇目录专栏、会议、文件、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了卫生健康、脱贫攻坚、教育工作、应急预案等一系列保护粮食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9条,促进了决策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街道共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3条,主要通过“县长信箱”和综治平台进行群众意见和问题的获取,并及时将相关回复和说明通过公文系统和综治平台进行答复。(三)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专门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照“党工委统一领导、办事处主抓、纪检监察和政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协调、政务大厅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建设。(四)平台建设。目前我街道未建立政府门户网站,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乡镇目录专栏发布,同时通过杉王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发布。(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含直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其次,各部门都明确了政务公开专项联络人,负责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村(居)也明确了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报送信息等,形成了街道、村(居)齐抓共管,遍及各领域、各行业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本年度,我街道明确了由党政办专人负责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建立了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专人登记来电并做好回复,运用网络、媒体等各种平台公开。同时街道对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务必进行限期整改,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公众能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形式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针对公开事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使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累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16次,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议5次共136人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细致、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和载体还不够丰富。2020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 加强公开内容的完善。继续抓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将群众所关心的,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加以完善,使其标准更明确、内容更具体、用途更贴切,妥善地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加强各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各类场所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加强街道政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府信息查询点建设,确保规范高效运作,将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打造成群众获取信息的一项全新渠道,确保群众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明确公开的依据、流程和责任。确保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