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业主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聚焦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行为,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群众满意度,现面向全体业主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包括未达到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停车场管理和客户服务等合同约定标准。
2.未履行公示和报告问题。未按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物业费收取标准及收取方式;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授权依据、经营收入、合理成本和收益等情况。未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管会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告知相关企业和个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未及时向街道办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等。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未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进行移交;未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未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等。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和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的问题
1.公共收益底数不清问题。小区公共收益不公开、不透明,管理不规范。
2.公共收益挪用、侵占问题。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违规挪用、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3.公共收益收支公示问题。未及时将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1.电梯故障问题。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未及时申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2.申报更新问题。符合电梯更新条件,群众反响强烈未及时配合业主进行申报更新,导致电梯带病运行。
(四)其他问题
上述问题外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线索提供方式
(一)也可拨打举报电话:0851-2252018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
(二)还可以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服务中心,请在信封上注明“物业服务领域线索征集”字样。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请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核实和反馈。我们将对线索提供者的信息严格保密。线索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