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为巩固我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果,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惠及民生、促进和谐稳定。根据县社保局收缴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马临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增强养老保障意识,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不断提高参保率,扩大政策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努力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已有参保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确保已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续保,动员未参保人员积极参保,做到应保尽保;确保2023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收任务。
三、参保缴费范围及标准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档次
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人员享受缴费补贴50元,100元仅适用于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特困人员,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不用缴费,2021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0个档次。
(三)缴费方式
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 享服务”、“社保缴费”;选择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图片验证码;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服务中的“自主缴费”、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对应缴费档次金额后点击“下一步”输入支付密码。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措施
为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办目标任务的完成,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特成立马临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毛 彬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赵 继 党工委副书记
王 野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吴 鹏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付 礼 党工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袁 建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吕 杰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韦小丽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颜 浩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任 聪 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曾 珺 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陆 蓉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易 玲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罗正勇 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新 财政所所长
赵 田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养老保险业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服务办公室,由毛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腾勇、易婷具体办公。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把该项工作列入村级年度考核指标,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强力启动
各村(居)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要严格对照2023年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千方百计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力争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各村(居)要把城乡居保征缴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确保延续不中断。
(三)把握政策,深入宣传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个人账户积累。要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通过各种渠道,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要把握要点,领会精神,把意义讲透、政策讲清、实惠讲明,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引导和督促群众自觉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三是抓住重点宣传对象,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低保户应保尽保;将返乡农民工、漏保人员、持观望态度的中年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采取政策解读、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消除他们思想认识上的顾虑,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明、从而自愿参保,有效提高参保率。
习水县马临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