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回龙镇党委、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努力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23条要求,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坚持党建引领,把依法治镇、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成立工作组。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经济工作、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为法治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与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激发各部门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根基。一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我镇始终坚持将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干部理论学习重点任务,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核心,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养干部树立法治思维,学习运用法治方式,全力建设法治镇,做到守法用法、依法行政。年度内组织法治学习共计16期。二是以证检验学习结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系统及行政执法证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年度内申领执法证23人、换发证件6人,另有2人因调出单位回收证件,暂未注销。
(三)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治理现代化。一是深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二是严格依法执政。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结合《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健全执法机关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大行政执法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或严重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追责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权力环境。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坚持重大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环节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和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专家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对拟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行政行为,均提交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委托律师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及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确保了全镇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加大行政监督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做到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党政办公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反馈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2024年来办理处罚行政执法案件12件,均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得当。2024年执法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结果是原告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率0、行政诉讼败诉率0。
(四)强化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建设。一是汇聚多元力量,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框架。全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各村公共法律服务点10个,常年聘请政府法律顾问1名(多年律师事务所杨友),村级法律明白人54人,同时每村设立一名辅警,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升乡镇自治水平。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作用,结合“1+6+1”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依托贵州网格化信息平台,严格执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三分流”制度,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年度内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98起。同时,积极推进积分制管理,将美德信用纳入各村村规民约,对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诚信守法、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管理评价,并通过积分超市兑现相应实物,在全镇形成了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重信守诺之风,提升了村庄文明程度和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建立完善普法责任体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不断创新形式,着力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瞄定目标,明确责任。结合回龙镇实际起草《回龙镇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回龙镇“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干部、法治宣传员定期下村开展法治知识培训,为辖区党员干部、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年共开展普法讲座29次,其中村级普法讲座18次,深入辖区学校、企业普法11次。三是以点带面普法。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10次。利用赶集在回龙集镇和周家集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禁毒、反邪、预防电信诈骗、双提升等集中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册、防电信诈骗宣传手册、民法典宣传围裙等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到洞湾村田湾易地搬迁小区开展法律明白人与法治带头人培训1次,大型宣传活动2次;开展送法进村民组20次;送法进校进企业11次。四是面对面普法。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以“微宣讲”为主要形式,开设群众身边的“普法课堂”。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面对面”宣传消防、食品安全、秸秆禁烧,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知识。同时,充分利用应急广播、村级微信群开展线上宣传,适时向村民推送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及法律援助知识等,实现普法常态化,着力提升普法工作的覆盖面。
二、2024年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不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尚未完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到位,法治宣传质效待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村级“法律明白人”、乡贤能人、致富带头人等新群体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一村一法律顾问”管理服务不够精细,法律顾问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宽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有待加强。原因在于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委书记何小菊同志、镇人民政府镇长曹丹东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精心谋划部署。主持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开展事宜;二是强化组织推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有关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三是以上率下学法。持续推进法治思想学习,切实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组织镇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开展专题学法活动16次。四是推进民主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民主作出。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持续紧抓线下宣传,在重要时间段在人员密集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另一方面,拓展线上宣传渠道,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法治资讯、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让法治知识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依法维权。
(二)打造专业法治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严管规范性文件,深化发挥合法性审查作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做好镇、村两级合法性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前置服务作用,强化内部培训提升,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在统筹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