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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镇2023年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22 11:09 字体:[]

为促进二郎镇酒用高粱产业健康发展,确保2023年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和维护种植农户根本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茅台酒用高粱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酒用高粱收购标准,处理好收购环节中的矛盾和问题,规范收购环节,严厉打击掺 杂使假、以次充好、收购外地高粱等行为,切实保障酒用高粱收购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1440吨酒用高粱收购任务。 

三、工作安排

(一)收购时间。2023年9月5日启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收购任务。原则上从低海拔地区到高海拔地区依次进行收购,结合各村实际采收情况及时收购,交售时间为每日早上 8:00 至晚上 18:00。严禁夜间开展收购工作。

(二)收购价格。严格执行茅台酒用高粱收购保护价 11.2 元/公斤。

(三)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为水分在13%以下、杂质在1%以内、破碎率不超过1%、千粒重在16-22 克、无虫蛀、无霉变、无病斑、无农药残留(即:一干二净三饱满四无污染)。

(四)收购要求

1、桑木站是固定收储站点。 

2、统一收购计量器械。收购期间一律使用双比重精选机进行筛选、使用统一编码的公平电子砰进行称量,其它质检计量等相关收储器械,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张贴收购相关质量标准及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

3、严格合同订单收购。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要求,携带身份证件、贵阳银行卡、订单合同,使用专用袋封装后,保质保量到约定站点进行有序交售。收购站点工作人员收购过程中须对售粮农户信息认真审核和登记, 严禁代他人交售,严防出现掺杂使假。

4、强化收购秩序维护。各村要负责做好收购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站点收购人员处理好收购期间各种矛盾和纠纷, 维护好收购现场秩序。收购期间,各包村领导、支部书记、村分管农业主任 、包组干部驻点、习水县红景公司明确1名以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收购工作,派出所、市监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共同维护售粮秩序。(责任单位:二郎镇派出所、市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强化收购工作调度。 要对每日收购情况以站点为单位进行日报告。各村分管农业村干部收购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度、合理安排时间、做到收购时组与组之间的有效衔接,不脱节。因受高温高湿天气影响,部分群众红粮出现发芽,各村要掌握农户签订合同计划数大于实际产量的,村干部和包组干部要做好农户沟通、协调。(牵头单位:二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6、强化调运过程监管。派出所、市监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开展联合检查高粱运输车辆,完善登记备案手续后,采取车辆去向跟踪管理、过程监控;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取暂扣运输车辆,并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责任单位:派出所、市监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

7、强化站点服务水平。收购点设立便民休息区、设置茶水点、医药箱等措施,积极为群众交粮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8.严格收购资金兑现。收购后,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将粮款支付到售粮农户账户,收购款不得通过职工个人卡结算。各村在收到习水县红景公司付款失败农户名单后,必须安排专人在3天内完成农户信息核准,重新反馈到收储企业,确保粮款及时支付到位。(牵头单位:二郎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二郎镇 2023年茅台酒用高粱收储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收购质量和交售秩序,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二郎镇2023年茅台酒用高粱收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吉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紫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罗洪登(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文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  臣(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钟继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部长)

段逢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穆成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伦波(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赵  莉(镇党政办负责人)

宋  熙(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杨  燕(财政所负责人)

祁桂化(社会治理办公室)

各村支部书记 、分管农业主任、各包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伦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由陈杰、程敏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1.收购秩序督查工作组:

组  长:张文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廖富强(二郎镇派出所所长)

杨伦波(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简  昊(市监分局负责人)

祁桂化(镇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胡  奇(收购点负责人)

各村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酒用高粱收购秩序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收购点收购工作有序推进。 

2.质量仲裁工作组

组  长:赵紫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简  昊(市监分局负责人)

胡  奇(收购点负责人)

杨伦波(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分管农业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酒用高粱收购期间质量争议、纠纷的仲裁处理,确保收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3.违纪违法事件处置工作组

组  长:张文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廖富强(二郎镇派出所所长)

        敖  碧(镇纪委副书记)

杨伦波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简  昊(市监分局负责人) 

        祁桂化(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王健波(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全镇酒用高粱收购期间违纪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依纪依法追究违纪违法人员责任,切实保障收购工作始终风清气正。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村要设立工作专班,指导农户实施分期收割、科学晾晒,使用专用包装储存、交售;组织订单农户按照订单合同的约定,到指定地点有序售粮,不能出现高粱外卖现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围绕高粱采收、晾晒、保管、收购、交售和违法惩处等各环节统筹牵总,保证收购工作有序推进。镇市监分局负责对收购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进行仲裁,督促确保订单收购政策执行,镇派出所负责查处、打击辖区内的红粱贩子,确保本地高粱不外流、外地高粱不入镇;负责收购期间的信访维稳、安全等方面工作,对扰乱正常收购秩序、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和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压级压价等不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从重查处。社会治理办公室对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及时调查处理。镇纪委监委对收购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单位和干部,按有关程序给予责任追究。(举报电话:0851-22701066)

(三)强化干部管理。各村负责收购的村干部、包组干部必须到岗到位,确保各个环节准备到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禁镇、村干部以及收购人员参与酒用高粱的倒买倒卖,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高粱收购交售活动或掺杂使假的,可以向二郎镇人民政府举报和投诉。

(四)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对弄虚作假、工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收购人员在售粮期间吃拿卡要、克斤扣两、收“包”“人情粮” 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问责问效、追责问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酒用高粱收购、倒卖订单合同或其他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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